- 索 引 號:
- 11450226753704950Y/2022-42933
- 效力狀態:
- 發文機關:
- 融水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成文日期:
- 標 題:
- 融政辦發〔2022〕59號 關于印發《融水苗族自治縣全面推行礦產資源開發保護聯合監管實施方案》的通知
- 發文字號:
- 融政辦發〔2022〕59號
- 發布日期:
- 2022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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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政辦發〔2022〕59號 關于印發《融水苗族自治縣全面推行礦產資源開發保護聯合監管實施方案》的通知
融政辦發〔2022〕59號
融水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融水苗族自治縣全面推行礦產資源開發保護聯合監管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機關各有關部門、各有關單位:
《融水苗族自治縣全面推行礦產資源開發保護聯合監管實施方案》已經縣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融水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10月19日
融水苗族自治縣全面推行礦產資源開發保護
聯合監管實施方案
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強礦產資源開發保護聯合監管若干措施的通知》(桂政辦發〔2022〕24號)和《柳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柳州市全面推行礦產資源開發保護聯合監管實施方案的通知》(柳政辦〔2022〕77號)要求,為加強礦產資源開發保護聯合監管,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堅持新發展理念,堅持節約優先、保護優先的方針,堅持科學規劃、有序開發、高效利用,建立“政府主導、部門聯動、精準監管、提高效能”的礦產資源開發保護聯合監管機制,健全礦產資源管理政策體系和工作機制,形成聯合監管強大合力,提高行政監管效能,推動我縣礦業經濟高質量發展。
二、組織領導
(一)礦產資源開發保護聯合監管指揮部。
建立融水苗族自治縣礦產資源開發保護聯合監管指揮部(以下簡稱縣指揮部),負責統籌全縣礦產資源開發保護聯合監管有關工作,落實國家、自治區、柳州市和縣委、縣政府關于礦產開發保護監管的重大戰略決策部署,推動礦產開發秩序良性發展。縣指揮部組成人員如下:
指揮長:沈江通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
副指揮長:梁樂軍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副主任、征地拆遷和房屋征收補償服務中心主任
葉林峰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局長
成員:盧榮良縣發展和改革局副局長
楊躍縣公安局副局長
鳳陽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副局長
藍國顯縣交通運輸局副局長
韋德釗縣水利局副局長
蒙福才縣應急管理局副局長
梁太航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副局長
李先智縣林業局副局長
管玉珍柳州市融水縣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副大隊長
李云濤國家稅務總局融水稅務局副局長
蒙朝軍廣西新電力投資集團融水供電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二)礦產資源開發保護聯合監管指揮部辦公室。
縣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辦公室主任由鳳陽同志兼任,辦公室成員由各成員單位主辦股室負責人擔任,辦公室負責指揮部日常工作,落實指揮部決策部署,制定和執行聯合監管工作計劃,組織實施聯合檢查、工作會商和信息共享等相關工作。聯系電話:0772—5129045,郵箱:rsxgtjdkg@163.com。
縣指揮部及指揮部辦公室成員因工作變動需要調整的,由所在單位提出,報指揮部辦公室備案,不再另行發文。
各鄉鎮要參照組織領導架構,及時成立鄉鎮礦產資源開發保護聯合監管指揮部并報縣指揮部辦公室備案,統籌安排礦產資源開發保護聯合監管工作。
(三)成員單位職責。
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全縣礦產資源的儲量管理、礦業權管理、礦產資源保護和合理利用的監督管理。負責組織查處違反礦產資源法律法規的違法行為;對工作中發現“礦霸”及其“保護傘”的,及時移交縣掃黑除惡領導小組辦公室。
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對礦業權設置是否符合產業政策進行審查。
縣公安局:負責涉礦民用爆炸物品購買、運輸、存儲、使用的監督管理;負責氰化鈉等危險物品的購買、運輸的監督管理;依法打擊非法采礦、破壞性采礦犯罪行為;負責打擊“沙霸”“礦霸”及其“保護傘”等涉黑涉惡行為。
縣交通運輸局:負責對礦產品運輸車輛的路面監管,查處加高擋板等非法改裝運輸車輛的行為,超載、超限運輸礦產品等違反交通運輸法律法規的違法行為。
縣水利局:負責全縣礦區水土保持監督管理工作,依法查處礦山企業水土保持違法行為;對工作中發現“沙霸”及其“保護傘”的,及時移交縣掃黑除惡領導小組辦公室。
縣應急管理局:負責依法監督檢查非煤礦山(含地質勘探)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特種設備除外)安全管理情況。指導監督相關安全標準化、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等工作。
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涉礦企業營業執照的核發工作;負責對礦產資源銷售的監督管理;依法查處擅自收購無采礦許可證開采的礦產品,擅自收購和銷售國務院、自治區人民政府規定由指定的單位統一收購的礦產品的行為。
縣林業局:負責自然保護地和林地的監督和保護,對礦區范圍設置是否占用自然保護地,是否符合占用林地條件出具意見,依法查處未依法辦理林地占用手續的開采行為。
柳州市融水生態環境局:負責對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活動、生態破壞修復過程中造成生態環境破壞的違法行為進行查處。
國家稅務總局融水稅務局:負責礦產資源專項收入的征收工作,具體由稅務部門根據自然資源部門確定的費源信息負責征收入庫,同時負責督促繳費人繳費,對未按時繳費的及時催繳。
廣西新電力投資集團融水供電有限公司:負責配合行政執法部門、公安機關對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礦山企業、加工點切斷生產用電。
(四)工作機制。
1.實行分級聯合檢查。縣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制定年度聯合檢查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對重點礦山進行抽查,對各鄉鎮工作情況進行檢查,對重大事項進行督辦。適時組織開展礦業秩序、礦山安全生產、礦山環境保護、水土保持、稅費繳納、打擊侵占破壞自然保護地及林地等專項整治工作,對聯合檢查發現的問題,移交相關職能部門依法查處。各鄉鎮指揮部負責協調解決轄區內礦產資源開發保護監管重大問題,制定聯合檢查工作方案,細化聯合監管工作流程,根據需要對重點礦山進行檢查。縣指揮部負責部署聯合檢查工作,對全縣礦產資源開發活動開展聯合檢查,原則上每季度至少組織1次聯合檢查,對發現存在問題及時督促礦山整改并形成整改臺賬,并按照有關要求,將年度聯合檢查工作計劃按程序報縣人民政府審定,每季度向市指揮部上報聯合監管工作情況。
2.加大聯合查處力度。對聯合檢查發現的涉礦違法違規問題,由縣指揮部成員單位根據部門職責依法依規責令限期整改,問題嚴重的依法予以停產整頓等行政處罰;涉嫌犯罪的,公安機關要提前介入,配合收集證據,依法做好案件接收、偵辦、處置等工作。對檢查發現或者信訪舉報的礦產資源領域涉黑涉惡問題,縣指揮部成員單位根據部門職責依法依規處置,嚴厲打擊“沙霸”“礦霸”,堅決鏟除涉礦黑惡勢力。縣指揮部成員單位、鄉鎮指揮部要協調檢察院、法院做好案件審查起訴、公益訴訟、審判和執行等工作,堅決糾正和嚴肅處理該移送不移送、以行政處罰(處理)代替刑事處罰等行為。對有違法違規行為的企業和個人,縣指揮部成員單位應在行政審批、市場準入、融資信貸等方面依法實施行業性約束和懲戒。
3.強化會商協同處置。縣、鄉鎮指揮部每年至少組織1次工作會商,分析聯合監管工作形勢,研究部署相關工作,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對需要專項會商的問題,由縣指揮部相關成員單位發起,指揮部辦公室召集研究。對與礦產資源開發保護相關的突發事件、上級轉辦交辦事件,縣、鄉鎮指揮部辦公室應及時組織指揮部相關成員單位協商處置。
4.加強信息交換共享。縣指揮部成員單位應將日常工作中涉及的采礦許可、用地許可、安全許可、林地許可、排污許可、環境影響評價、水土保持、礦山企業主體資格登記等審批登記信息,以及重要濕地、自然保護地、納稅情況等相關信息及時報送縣指揮部辦公室、成員單位及鄉鎮指揮部;對在日常履職過程中發現的違法違規問題和案件線索,應及時報送縣指揮部辦公室及相關成員單位,縣指揮部相關成員單位及時將核實處理結果反饋縣指揮部辦公室,縣指揮部辦公室通過適當方式通報成員單位及鄉鎮指揮部;涉嫌違紀或犯罪的,按規定將有關線索移送相應機關處理。
三、主要工作內容
(一)加強重點環節聯合監管。嚴格依據礦產資源開發保護有關法律法規和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水土保持等技術方案,以及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安全設施設計、礦業權出讓合同等,重點對礦山開發、生態環境保護、土地復墾、水土保持、侵占破壞自然保護地及林地、落實安全及環保設施等方面進行聯合監管,對礦山企業實施機械化施工、工廠化生產、規?;洜I、現代化管理等情況進行檢查。
(二)加強露天開采礦山監管整治。對露天開采礦山,重點監管不按照自上而下階梯式開采、超量越界開采、破壞耕地、水土流失、揚塵污染、污水廢水亂排放、廢石廢渣亂堆放、毀林占林,以及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義務履行不到位等問題。對存在“半邊山、一面墻”開采、水土流失危害、“三廢”排放污染環境等問題的,由相應的監管單位依照法律法規進行查處,并按照“一礦一策”制定整改方案,通過安全隱患整治、礦業權整合、礦業權退出等方式進行整改。
(三)加強地下開采礦山監管整治。對地下開采礦山,重點監管井下超層越界、擅自改變開拓方式、擅自開采安保礦柱等行為;供配電、排水、消防、通風等井下安全避險設施,人員安全防護、安全標識、頂板支護等安全防護措施落實情況;礦坑水排放、廢石回填和堆放、選礦廢水處置、尾礦廢石綜合利用等情況。對違法違規開采、存在安全隱患、生態環境保護不符合要求的,由相應的監管單位依照法律法規進行查處,通過依法下達停產通知書、停止供電、不批準使用爆破物品等方式責令其整改。
(四)加強礦山生產經營綜合監管。由縣指揮部辦公室不定期組織聯合檢查,對礦山爆破物品購買、運輸、流向以及爆破作業安全、礦石及礦產品運輸、礦山企業依法納稅和經營情況進行檢查,重點查處礦山車輛非法改裝、超限超載,企業偷稅漏稅、非法收購、加工、銷售礦產品,非法建設和使用尾礦庫,非法轉包分包、出租礦山開采經營權,非法掛靠礦產勘查、開采及建礦資質證書。
(五)嚴厲打擊違法勘查開采行為。縣指揮部相關成員單位應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相互配合,齊抓共管的協同對礦產資源勘查開發進行監管,統籌推進礦產資源開發保護,嚴厲打擊非法勘查開采行為。對除中央或者地方財政出資勘查項目外,未取得勘查許可證擅自進行勘查的;超越批準的勘查區塊范圍進行勘查的;勘查實施方案重大變更未報告備案的;未按照勘查設計施工的;未按照規定完成最低勘查投入等違法違規勘查行為,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進行處置。對未持有合法有效采礦許可證采礦的;超出批準的礦區范圍、礦種開采的;持勘查許可證采礦的;未按照開發利用方案開采的;未按照規定繳納礦業權出讓收益、礦業權使用費等違法違規開采行為,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進行處置。
四、工作措施
(一)實行方案聯合編審。新建露天非金屬礦山新立登記和已建露天非金屬礦山延續或變更時,實行地質勘查報告、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方案聯合編制聯合審查;鼓勵上述方案與安全設施設計、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水土保持方案、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報告等實行“多方案合一”編制和審查,統一技術規程和編制要求,降低方案編制成本,優化程序,提高效率。
(二)改進監測技術手段。縣指揮部成員單位根據部門職責,通過無人機傾斜攝影測量、人工智能(AI)視頻監控等技術手段,對開采礦山實施監測,精準掌握礦山開采建設情況。對存在不按照自上而下階梯式開采、超量越界開采、破壞耕地、水土流失、揚塵污染、污水廢水亂排放、廢石廢渣亂堆放、毀林占林、“半邊山、一面墻”,以及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義務履行不到位等問題,及時組織實地核查,建立問題清單并進行處置,對違法違規行為早發現、早制止。
(三)加強技術服務指導。規范礦產資源開發保護管理相關中介技術服務事項,確定中介技術服務項目清單,依法向社會公布,為礦業權人選擇技術服務單位提供參考。組織開展礦業權人業務培訓,大力推廣應用開發利用、安全生產、生態環保、生態修復等先進適用技術,指導礦山企業高質量生產。縣指揮部建立由礦產資源開發、生態環境監測、安全生產等專業人員組成的督導員隊伍,督導員通過對口幫扶方式,為礦山企業提供政策咨詢、生產經營技術指導和服務。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鄉鎮人民政府是礦產資源開發保護聯合監管的第一責任主體,各鄉鎮各部門要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廣西“4·27”重要講話精神和對廣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要求,牢記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廣西生態優勢金不換”的殷切囑托,堅持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加強組織領導,科學統籌謀劃,全面履行屬地監管主體責任。
(二)落實人員經費。各鄉鎮各部門要統籌安排礦產資源開發保護聯合監管工作,安排精干力量負責聯合監管工作,所需工作經費應納入本級財政年度預算。要加強資金使用管理,確保??顚S?。
(三)強化考核激勵。構建礦產資源開發保護聯合監管新機制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任務,聯合監管工作取得顯著成效的,縣指揮部將通過通報表揚方式予以激勵;對聯合監管工作不力、責任落實不到位的,按照有關規定進行通報批評、約談和問責,涉嫌犯罪的,移送有關機關依法處理。各鄉鎮各部門要依法履職盡責,確因監管技術手段限制、技術資料不翔實等,或礦業權人采取惡意隱瞞、欺騙、造假等方式規避檢查,導致未能發現違法違規行為的,應根據有關規定予以容錯糾錯。同時,要通過合同履約、行業管理、社會信用約束等方式壓實技術服務單位及專家責任。
(四)加大宣傳力度。各鄉鎮各部門要廣泛宣傳礦產資源開發保護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提高礦業權人依法勘查開采、誠信辦礦的主體責任意識。持續宣傳綠色礦山建設、生態環境保護、礦山生態修復等典型經驗做法,曝光違法違規典型案例,鼓勵社會公眾舉報監督,不斷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和社會環境。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融水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2022年10月19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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