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
- 11450226753704950Y/2022-42928
- 效力狀態:
- 發文機關:
- 融水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成文日期:
- 標 題:
- 融政辦發〔2022〕53號 關于印發《融水苗族自治縣縣域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導評估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 發文字號:
- 融政辦發〔2022〕53號
- 發布日期:
- 2022年0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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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政辦發〔2022〕53號 關于印發《融水苗族自治縣縣域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導評估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融政辦發〔2022〕53號
融水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融水苗族自治縣縣域學前教育普及
普惠督導評估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機關各有關部門、各有關單位:
《融水苗族自治縣縣域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導評估工作實施方案》已經縣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融水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9月16日
融水苗族自治縣縣域學前教育普及普惠
督導評估工作實施方案
根據教育部《縣域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導評估辦法》、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關于縣域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導評估有關事項的通知》、《廣西壯族自治區縣域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導評估實施辦法》(桂教督委辦〔2020〕96號)、《廣西壯族自治區縣域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導評估工作計劃》(桂教督導〔2021〕5號)、《柳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關于推進縣域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導評估工作的通知》(柳教督導〔2022〕14號)等文件精神,我縣將于2024年接受柳州市對縣域學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復查核驗和自治區督導評估驗收,力爭2025年通過國家評估認定。為扎實有效推進各項工作,確保順利通過評估認定,現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教育的重要論述,深刻認識“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堅持和加強黨對教育工作的全面領導,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加快教育高質量發展,不斷提高學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推進學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優質發展,更好滿足人民群眾對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
二、評估對象和范圍
督導評估的對象是縣人民政府以及有關職能部門。范圍是縣域內公辦、民辦幼兒園。
三、評估內容
(一)普及普惠水平。
學前三年毛入園率達到85%,普惠性幼兒園覆蓋率,即公辦幼兒園和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在園幼兒占比達到80%,公辦幼兒園在園幼兒占比達到50%。
(二)政府保障情況。
落實學前教育相關政策法規,建立健全地方學前教育發展機制、保障學前教育財政投入、完善學前教育服務網絡和安全監管保障機制。堅持公益普惠、公辦民辦并舉,加大公共財政投入,著力擴大普惠性學前教育資源供給。包括:黨的領導、發展規劃、學前教育公辦服務網絡、小區配套幼兒園管理、財政投入、扶持力度、收費情況、教師待遇、安全風險防控機制、監管制度。
(三)保教質量保障。
在保障幼兒園保教質量方面給予政策、經費等方面的支持和傾斜,加強幼兒園的標準化建設、教師配備、保教管理等。包括:辦園條件、班額、教師配備、教師管理、科學保教。
(四)社會認可度。
通過統一調查平臺對政府及有關職能部門落實普及普惠水平、保障情況和保教質量保障等方面開展社會認可度調查。調查對象包括:家長、教職工、園長、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其他群眾。社會認可度達到85%。
四、工作目標
2024年上半年,接受柳州市對我縣縣域學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復查核驗;下半年,接受自治區督導評估驗收;2025年通過國家評估認定。
五、主要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把學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提上議事日程,作為重要任務來抓,采取多種途徑和方法做好普惠性學前教育資源建設,逐步增加普惠性學前教育資源總量,提高覆蓋率。把提升學前教育質量作為普及專業化、有質量的學前教育的重要內容,高度重視幼兒園建設、教師隊伍建設、教育教學管理等工作。實行“政府統籌協調、部門分工協作、教育歸口管理”的學前教育管理體制。建立健全由發改、教育、公安、民政、財政、人社、住建、衛健、市場監管等部門參加的學前教育聯席會議制度,統籌協調學前教育重大事項,破解發展中的體制機制問題,科學整合各類學前教育工程項目,合理規劃布局,避免出現重復建設和資源浪費。成立由縣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副縣長任副組長,縣政府辦公室,縣委組織部、縣委宣傳部、縣委統戰部、縣委編辦、縣委縣政府督查績效辦,縣發改局、教育局、科工貿局、公安局、民政局、財政局、人社局、自然規劃局、住建局、農業農村局、文體廣旅局、衛健局、應急局、市場監管局、婦聯、殘聯和各鄉鎮政府的主要領導為成員的推進縣域學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教育局,辦公室主任由縣教育局局長潘家華同志兼任,常務副主任由縣教育局副局長李榮生、蒙飛輝同志兼任,副主任由縣教育局陳志明同志擔任。
(二)明確工作職責。
1.領導小組:調整和完善政府保障的幼兒園管理體制,明確縣、鄉兩級政府職責,將學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納入政府重要工作議程,列入年度工作重點內容;加強督查,統籌推進學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
2.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制定幼兒園布局總體規劃,召開領導小組成員會議,牽頭草擬學前教育普及普惠認定工作方案及配套文件。
3. 縣委宣傳部,縣文體廣旅局:負責新聞宣傳,引導新聞媒體,加強營造推進學前教育普及普惠良好的輿論氛圍和社會環境;指導幼兒園文化建設。
4. 縣委編辦,縣人社局:落實教師編制,及時對全縣幼兒園教職工編制進行動態調整,合理配備師資;指導做好深化幼兒園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擴大教師來源渠道,對招錄聘用予以政策保證,及時足額補充聘用新教師;會同縣教育局做好教師招聘、崗位管理和職務評聘等相關工作。認真執行幼兒園教師的工資制度和政策,切實落實學前教育教師工資待遇。
4. 縣發改局:將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在項目安排上給予優先和重點支持;核定幼兒園收費標準,加強幼兒園收費監管,查處幼兒園亂收費行為;出具近三年來幼兒園有無亂收費情況的書面證明材料。
5.縣教育局:負責學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的具體組織實施;推進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的統籌協調、具體規劃、檢查指導和日常管理工作;做好幼兒園學前教育普及普惠資料建檔工作。
6. 縣公安局、應急局:負責對幼兒園及周邊環境進行綜合治理,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加強警園共建,加大預防和杜絕涉及幼兒違法犯罪的工作力度;交管大隊、消防部門要對幼兒園交通安全及消防安全進行指導;出具近三年來學前教育機構有無重大安全責任事故或嚴重違法違紀違規事件的證明;對各幼兒園檢查戶籍來源及去向給予支持,提供便利服務。
7. 縣財政局:加強財稅征管,嚴格落實公辦幼兒園生均財政撥款標準或生均公用經費標準,依法做到“兩個到位”;落實普惠性民辦幼兒園認定標準、補助標準及扶持政策;保障教師工資待遇。
8. 縣自然規劃局:負責幼兒園建設用地規劃、征用、審批等工作;將幼兒園建設項目列入城鎮建設總體規劃,做好幼兒園建設用地的有關優惠政策的落實;提供上述工作的相應基礎材料。
9. 縣住建局:負責對幼兒園建設項目的質量監督和檢查;落實《廣西壯族自治區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建設管理辦法》,確保小區配套幼兒園與首期建設的居民住宅區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幼兒園項目建設有關辦證費用根據政策予以優惠;會同有關部門對侵占幼兒園的違法建筑進行清理,配合縣教育局等部門做好幼兒園園舍安全工作。
10. 縣衛健局、市場監管局:負責監督、指導幼兒園衛生保健、衛生監督和疾病防控工作,核發幼兒園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健康證;指導幼兒園做好幼兒生體質健康監測工作;對幼兒園食品衛生工作進行監督檢查,核查餐飲服務許可證;依法查處取締幼兒園及周邊無照經營攤商。
11. 各鄉鎮人民政府:協調有關部門落實轄區內幼兒園建設用地;加強轄區內校園周邊環境和安全衛生等方面的綜合治理;組織動員適齡兒童按時入園。
12. 其他部門:積極主動配合教育部門解決相關問題。
(三)扎實做好自查工作。
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縣域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導評估指標細則》中的評估指標、要點,各幼兒園、有關職能部門在規定時間內做好自查工作,提供必備材料。
(四)著力解決實際問題。
1.進一步保障學前教育財政投入。建立和完善學前教育投入穩定增長機制,切實加大財政投入力度,新增教育經費向學前教育傾斜,優先保障學前教育投入。落實公辦幼兒園教師待遇保障,民辦幼兒園教師工資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加強公辦幼兒園建設,進一步完善和優化幼兒園辦園條件、各類裝備設備,達到自治區配置標準。加強小區配套園整治,落實小區配套幼兒園與首期建設的居民住宅區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和同步交付使用。進一步加強對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的扶持,著力擴大普惠性學前教育資源供給,進一步擴大普惠性幼兒園的覆蓋面。
2.進一步提升學前教育保教質量。著力改善民辦幼兒園辦園條件;加強民辦幼兒園師資隊伍建設,建立健全有利于穩定普惠性民辦幼兒園教師隊伍的體制機制,在教師培訓、評優評先、職稱評定等方面與公辦幼兒園同等待遇;落實科學保教,提升民辦幼兒園保教質量。
(五)認真完成材料建檔。
加大工作力度,根據評估檔案資料目錄,規范整理好各類檔案,確保軟件資料順利通過。?
六、實施步驟
第一階段:部署摸底階段(完成時限:2022年2月—2023年2月)。
成立縣級組織機構,召開領導小組專題會議,研究部署工作,迅速啟動各項工作。
大力宣傳縣域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縣的重要意義,營造濃厚氛圍。組織各相關部門、各幼兒園進行業務培訓,把握督導評估指標體系,吃透評估細則,明確工作職責。
根據文件要求,制定《融水苗族自治縣縣域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導評估工作實施方案》。
對照《廣西壯族自治區縣域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導評估指標細則》逐項摸底。各相關部門、幼兒園對照《評估指標體系》逐一完善、補齊、優化、提升。
出臺縣委、縣政府推進學前教育改革發展的相關文件。
調整學前教育專項布局規劃,區域控制性詳細規劃中包含普惠性幼兒園建設的相關內容。
第二階段:縣級自評階段(完成時限:2023年12月前)。
召開幼兒園園長及幼兒園自評工作人員培訓會。
深入開展自查。各相關部門、各幼兒園嚴格對照《任務清單》,認真查找存在的問題,共同做好整改工作,整理報送佐證材料。
對各相關部門、各幼兒園迎檢工作督導檢查。
完善《融水苗族自治縣縣域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導評估工作自評報告》,報縣政府審定。
在“廣西壯族自治區教育督導信息化管理服務平臺”填寫《學前教育普及普惠情況統計表》《學前教育普及普惠重要指標自評表》,并上傳《自評報告》和支撐督導評估內容的佐證材料。
第三階段:市級初核階段(完成時限:2024年5月底前)。
接受市級初核。
抓實問題整改。針對市核查組提出的整改意見,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切實整改到位。
第四階段:區級評估階段(完成時限:2024年12月前)。
組織督查人員分組對各相關部門、各幼兒園整改情況進行督查。
進一步補齊短板,改進工作,完善迎評資料。
接受區級實地核查評估。
第五階段:國家認定階段(2025年12月前)。
集中精力抓好各項指標的鞏固提高工作。
組織專項督導,召開專項督查情況通報會和工作調度會。
整理完善各項迎評檔案資料,全面做好接受國家認定的各項準備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統一認識。
縣域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導評估工作是對我縣政府教育工作的一次全面檢查和驗收,對進一步鞏固和完善“以縣為主”的學前教育管理體制,推動縣域內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發展,促進教育公平具有重要意義。各鄉鎮、各相關部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認識評估工作的重要性,切實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認真做好接受督導評估的各項準備工作。
(二)加強領導,明確職責。
各鄉鎮、各相關部門實行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專人負責的工作機制,認真履行職責、積極工作、主動配合,把迎評工作與推動我縣學前教育事業的改革發展結合起來,層層落實責任制,確保各項工作達標。
(三)突出重點,嚴格要求。
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導評估采取材料評審和實地核查相結合的辦法進行,標準高,要求嚴。各鄉鎮、各相關部門要對照《評分細則》,認真開展自查和摸底工作,重點解決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及時提供迎評佐證材料,努力創造條件,在規定時間內達到評估要求。
(四)加強督查,狠抓落實。
領導小組將對迎評工作的完成情況進行督查,督導評估結果列入年終目標管理考評的重要內容。對工作不力,影響督導評估工作的,將追究相關單位主要領導和相關責任人責任。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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