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政辦發〔2020〕26號 關于印發《融水苗族自治縣農村危舊房拆除實施方案》的通知
融水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
辦公室文件
融政辦發〔2020〕26號
融水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融水苗族自治縣農村危舊房
拆除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機關各有關部門、各有關單位:
《融水苗族自治縣農村危舊房拆除實施方案》已經縣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融水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5月18日
融水苗族自治縣農村危舊房拆除實施方案
為全面打贏脫貧攻堅戰,貫徹落實鄉村振興戰略的決策部署,進一步加大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嚴格落實“一戶一宅”政策規定,全面消除危舊房安全隱患,著力解決“有新房無新村,有新村無新貌”的突出問題,根據自治縣黨委辦公室、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融水苗族自治縣鄉村風貌提升三年行動方案的通知》(融辦發〔2019〕15號)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行動原則
(一)政府主導,群眾主體。各鄉鎮人民政府是農村危舊房拆除工作的責任主體,堅持高位推進,將拆除農村危舊房擺在重要工作位置。廣大群眾是危舊房拆除工作的實施主體,充分組織發動群眾積極參與。
(二)統籌協調,全域推進。強化政府組織指揮,科學調度和統籌協調職能,集中力量在所轄區范圍內同步推進拆危拆舊工作。
(三)簡化程序,完善資料。各鄉鎮在實施拆危拆舊過程中要簡化工作程序,做好拆除危舊房照片及戶主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認真填寫《農村危舊房信息登記表》(詳見附件1),同時按照要求存檔每棟房屋拆除前、后照片。
(四)綜合整治,長效管理。結合中央農辦“一戶一宅”的政策規定,以及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和鄉村風貌提升行動的具體要求開展整治工作。強化鄉鎮國土規建環保安監防火站的監管職能;完善村規民約,充分發揮村民自治組織作用,實現村莊規劃建設的長效管理。
二、行動目標
完成自治區下達我縣本年度369戶和經核實評定后新增的危房改造任務,基本實現危房改造拆除危舊房清零,確保建檔立卡貧困戶不住危房的安全底線。從5月1日起,用兩個月時間集中開展農村危房改造拆舊專項行動,基本實現全縣農村危房改造留存舊房清零的目標;因拆除會影響整體結構安全的連體房和傳統村落內有保留價值的危舊房,經鄉鎮人民政府核實批準后可不拆除,但需收歸集體,且封窗銷門,標識“危房不住人”。
三、拆除對象及類型
(一)2009年以來參加農村危房改造建新未拆的舊房。
(二)易地搬遷戶的老舊房(獨立舊房100%拆除,連體房如不能拆除的必須收歸村集體管理)。
(三)自建或購買有穩固住房農戶無人居住的閑置危舊房。
(四)按照“三清三拆”行動計劃中“三拆”規定需拆除的對象。如:農村危舊房附屬設施、閑置谷倉,廢棄豬牛欄、露天廁所和建筑殘垣斷壁等。
四、行動步驟
(一)前期準備階段(2020年5月1日至15日)
1.縣級召開動員會,統一思想,明確目標任務。
2.完成轄區內農村危房改造留存危舊房調查統計、登記造冊工作。
3.縣級、各鄉鎮成立專項行動領導機構,組建專項行動工作隊伍,制定專項行動方案??h領導班子成員包干聯系鄉鎮。
(二)組織實施階段(2020年5月16日至6月30日)
集中組織開展農村危房改造舊危房拆除行動,屬往年危房改造折舊任務的,須于5月31日前完成清零;屬本年度危房改造折舊任務的,須于6月30日前完成清零。易地搬遷戶按易扶搬遷時間節點要求完成清零。
(三)核實驗收階段(2020年6月底前)
組織開展縣級核實驗收工作,形成專項行動總結材料。
五、行動內容
(一)嚴格落實“一戶一宅”規定。組織開展農村“一戶一宅”專項調查、督查行動,對歷史形成的“一戶多宅”問題,要按照有關政策規定進行認定和處置。對多占住宅又拒不同意拆除危舊房的,由相關職能部門依法拆除。(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縣公安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農業農村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二)全面推進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工作。充分利用土地增減掛激勵政策,優先將農村危舊房納入增減掛紅線范圍,落實土地增減掛補助,激發群眾建新拆舊積極性。(責任單位: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農業農村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三)完成建檔立卡貧困戶住房安全保障情況實地核實發現問題整改消號工作。4月23日以來,自治區住房安全保障指揮部辦公室共交辦二期融水縣建檔立卡貧困戶住房安全保障情況實地核實發現問題清單,問題清單涉及我縣11005戶疑似實施危房改造后未拆除的危舊房,對問題清單各鄉鎮要再次逐戶核實,5月底前完成整改消號工作。(責任單位:縣扶貧開發辦公室、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展和改革局、農業農村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公安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六、行動標準
危舊房拆除應做到房屋建筑及附屬設施整體性拆除,包括生活用房、生產用房、院落圍墻、棚圈設施等。危舊房拆除產生的建筑垃圾及相關材料要分類整齊堆放,不得隨便丟棄影響環境衛生和安全,拆除后的場地要排除安全隱患并平整整齊。
七、行動措施
(一)強化領導,壓實責任。各鄉鎮黨委、政府在推動專項行動過程中,要切實履行領導責任,實行縣領導包鄉鎮,鄉鎮領導包村的責任制,做到村村有領導包干、戶戶有人落實。
(二)宣傳發動,營造氛圍。各鄉鎮要召開好黨員群眾大會,充分利用微信群、標語、橫幅等形式,對農村危舊房拆除政策、拆除時間、拆除范圍、相關法律法規進行廣泛宣傳動員,確保相關政策家喻戶曉。
(三)強化督查、定期通報。從5月18日起,采取“一周一督查,一周一通報”工作機制,及時在全縣通報各鄉鎮農村危舊房拆除進度情況,形成你追我趕的工作局面。
(四)獎懲結合,賞罰分明。對在規定時間內自行拆除危舊房的,縣財政給予一定獎勵;對由政府組織工程隊拆除的,不予獎勵。2019至2020年實施危房改造的建檔立卡貧困戶按當年危房改造相關補助政策給予獎勵。2009年以來實施危改的農戶(含建檔立卡貧困戶、非貧困戶)、自建房農戶在2020年5月31日前按要求自行拆除危舊房的,按拆除的建筑物占地面積給予獎勵。住房在65平方米以下的(含65平方米),每戶給予獎勵2000元,住房65—150平方米的(農村宅基地按規定最大不得超過150平方米),按每平方米30元計算進行獎勵。連體房拆除不按戶,按拆除面積進行獎勵。原危舊住房已拆除,本次新增拆除危舊房附屬設施、閑置谷倉等按每平方米25元進行獎勵,獎勵金最高不超過1000元。易地扶貧搬遷戶按易地扶貧安置相關補助政策給予獎勵補助;符合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項目的按相關政策給予獎勵補助。對按期完成危舊房拆除任務的鄉鎮,予以全縣通報表揚;對未能按期完成危舊房拆除任務的鄉鎮,予以全縣通報批評。
七、組織保障及職責分工
(一)組織保障
為確保工作順利開展,經研究,決定成立融水苗族自治縣農村危舊房拆除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如下:
組 長:黃云廣 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
副組長:李 鋒 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副主任
廖春生 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
成 員:唐蘭珍 縣發展和改革局局長
曹景崇 縣民政局局長
韋樹生 縣財政局局長
黃開龍 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局長
歐海平 縣農業農村局局長
韋 沖 縣扶貧開發辦公室主任
賈江勇 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局長
楊 躍 縣公安局副局長
黃春燕 融水鎮鎮長
韋盛雷 永樂鎮鎮長
莫子朝 和睦鎮鎮長
韋 鋒 四榮鄉鄉長
吳凱華 香粉鄉鄉長
徐承厚 安陲鄉鄉長
廖映姿 懷寶鎮鎮長
梁慶生 三防鎮鎮長
楊翠新 汪洞鄉鄉長
卜玉杰 同練瑤族鄉鄉長
陸秀坤 滾貝侗族鄉鄉長
楊志新 桿洞鄉鄉長
潘土保 安太鄉鄉長
黃曼生 洞頭鎮鎮長
胡 松 大浪鎮鎮長
邱 登 白云鄉鄉長
藍永堅 紅水鄉鄉長
梁太堅 拱洞鄉鄉長
黃劍龍 大年鄉鄉長
黃 敏 良寨鄉鄉長
(二)職責分工
1.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主要負責協調解決農村危舊房拆除獎勵工作有關重大事項,指導督促農村危舊房拆除獎勵工作的實施。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辦公室主任由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廖春生兼任,辦公室副主任由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副局尹明勝、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副局長楊寶順、農業農村局副局長藍國顯、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副局長劉長祿兼任,成員從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農業農村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抽調組成。
2.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拆除獎勵的核驗和審批工作,督促指導拆除工作的開展和政策解釋。
3.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對農村宅基地進行全面調配摸底,對符合“一戶一宅”的農戶進行確權登記。將土地增減掛工作和危舊房拆除同步實施統籌協調推進拆舊復墾工作。
4.縣農業農村局:負責農村宅基地管理,參與縣級驗收工作。
5.各鄉鎮人民政府:協調鄉直有關單位、村“兩委”、駐村工作隊入戶排查、測繪及動員農戶實施拆除工作,負責組織人員實地進行驗收,匯總危舊房拆除花名冊進行公示,按時將拆舊獎勵資金撥給農戶。
八、資金來源
2019至2020年危房改造戶獎勵補助資金由危房改造資金撥付,易地扶貧搬遷戶獎勵資金從易地扶貧安置補助資金撥付,符合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項目從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項目節余指標交易資金撥付,其他戶從專項資金中撥付。
附件:1.農村危舊房信息登記表
2.農村危舊房拆舊排查匯總表
3.農村危舊房拆除協議書
4.危舊房拆除驗收表
5.農村危舊房拆除資金申請審批表
6.危舊房拆除農戶花名冊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融 水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2020年5月18日印發
附件1
農村危舊房信息登記表
鄉(鎮)(蓋章):
1.農戶信息 | |||||||||||
地址 | 鄉(鎮) 村 屯 號 | 聯系電話 | |||||||||
戶主 | 身份證號碼 | 貧困類型 | |||||||||
2.房屋信息 | |||||||||||
房屋 結構 | £木結構 £土木(土坯、夯土)結構 £磚木 £石木£其他結構 | 房屋類型 | £住房 £附房 £其他附屬物 | 占地 面積 | M2 | ||||||
是否連體房:£是£否;連體房是否住人:£是£否; 是否屬保護(傳統)建筑:£是£否 | |||||||||||
3.房屋安全狀況 | |||||||||||
經現場目測,□房屋相對安全穩固。□房屋存在安全隱患。 | 房屋危險等級:£A £B £C £D | ||||||||||
核驗人員簽字 |
| 農戶確認簽字 | |||||||||
4.房屋全貌照片: | |||||||||||
拆除前照片 |
注:1.“房屋信息”和“房屋安全狀況”請在對應的方框內打“√”。
2.“房屋類型”可以勾選其中一項,也可以同時勾選多項。比如某座需拆除的危房既有住房,也有附房和其他附屬物,可同時勾選三項。
附件2
農村危舊房拆舊排查匯總表
填表單位(蓋章): 填表時間:
序號 | 戶主姓名 | 貧困類型 | 拆除類型 | 擬拆除面積 (平方米) | 備注 |
合計 |
注:1.貧困類型分類:①建檔立卡貧困戶;②低保戶;③分散供養特困戶;④邊緣戶;⑤其他農戶。
2.拆除類型分類:①危改戶危舊房;②易扶戶危舊房;③自建、購房戶危舊
房;④附房及其它附屬設施。從以上四項中選填一項。
附件3
農村危舊房拆除協議書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關于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決策部署,充分保障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防止房屋安全事故發生、切實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決戰決勝脫貧攻堅。為規范危房拆除行為,順利按期完成拆除工作,經鄉鎮人民政府與農戶共同協商,雙方簽訂協議如下:
一、房屋信息
戶主(身份證號:)在村屯有閑置危舊房座,結構,共 層,總面積㎡;附屬小房座, 結構, 層,總面積㎡。其他附屬物 個,總面積㎡。
二、房屋拆除
戶主 本人經與全體家庭成員商討,全家同意拆除上述存在安全隱患的閑置房屋,選擇(□自己組織拆除,□由政府幫助拆除)方式,保證在簽訂本協議之日起十日之內完成拆除內容達到驗收效果;保證做到將所有房屋建筑及附屬設施整體性拆除,包括生活用房、生產用房、院落圍墻、棚圈設施等。拆除施工方負責將拆除產生的建筑垃圾按要求分類整齊堆放、不隨便丟棄影響環境衛生和安全,負責將場地平整整齊并排除拆除后的安全隱患。利用生土磚將退出的宅基地復墾為耕地,復墾的耕地由戶主本戶管理耕種。
三、核實驗收
完成拆除工作后,由農戶或代拆除方與農戶攜拆除前、后照片向鄉鎮人民政府指定驗收機構申請驗收,確認拆除效果和面積。驗收合格的,驗收人員簽字后由驗收機構向當地鄉鎮人民政府提交驗收合格的材料,申請危房拆除補助資金。鄉鎮逐戶核實驗收后縣住房安全保障指揮部進行抽檢驗收。
四、資金支付
由農戶自行拆除的危舊房通過驗收后20個工作日后,由鄉鎮人民政府支付相應的危房拆除補助資金到戶主銀行賬戶或“一卡通”上。
五、違約責任
1.根據“群眾自愿”原則,群眾自愿按期拆除的要在協議書上簽字,并承擔相應責任。
2.危房拆除補助資金未及時發放到農戶或截留的,由有關部門按相關規定追究責任。
3.農戶或代拆除方不按質、按量、按期完成拆除任務的,將不發放危房拆除補助資金。
六、其他
本協議書一式三份,房主、鄉鎮人民政府各執一份,報縣住房安全保障戰役指揮部一份。
鄉(鎮)人民政府(蓋章):農戶簽字(手?。?/span>
2020年月日2020年月日
附件4
危舊房拆除驗收表
地 址 | 鄉(鎮) 村(社區) 屯(組) | ||||
戶主姓名 | 身份證號碼 | 家庭人數 | |||
舊房類型 |
| ||||
舊房結構 | □土木結構□木結構□磚木結構□磚土混雜□其他 | ||||
拆除前相片 (房屋正面) | 可附后 | ||||
拆除后相片 (正面角度) | 可附后 | ||||
驗收拆除面積:平方米; 驗收評價:£合格 £不合格 ;驗收日期: 年 月 日 | |||||
農戶簽字: (手?。? 聯系電話: | |||||
驗收人員簽字(兩人或兩人以上): 鄉(鎮)人民政府蓋章 |
注:1.“房屋類型”可以勾選其中一項,也可以同時勾選多項。比如某座需拆除的危房既有住
房,也有其他附屬設施,可同時勾選項。
2.“舊房結構”請在對應的方框內打“√”。
附件5
農村危舊房拆除資金申請審批表
申請人 (戶主姓名) |
| 身份證號碼 |
| |
聯系電話 |
| 家庭地址 |
| |
申請人賬號 |
| 開戶行 |
| |
拆除方式 | £農戶自行拆除£第三方代拆 | |||
拆除類型 | 1.□危舊住房、2.附屬設施:□廚房 □工具房 □豬牛舍 □禾倉□其他 | |||
舊房拆除 情況 | 是否已簽訂拆除舊房協議 | 拆除時間 | 拆除面積(平方米) | |
□是 □否 |
|
| ||
所在村委會 審核意見 | 經審核,情況屬實。 | |||
經辦人簽字:村民委員會(蓋章): | ||||
年月日 | ||||
所在鄉鎮 核驗意見 | 經核驗,該農戶已完成拆除工作,按照《融水苗族自治縣農村危舊房拆除實施方案》,該農戶符合申報拆除獎勵資金元。 | |||
分管領導簽字:鄉(鎮)長簽字: 鄉鎮人民政府(蓋章) 年月日 | ||||
縣住建局 意見 | 根據《融水苗族自治縣農村危舊房拆除實施方案》,同意審批拆除獎勵資金?元。 | |||
住建局分管領導: 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蓋章) | ||||
年月日 | ||||
附件6
危舊房拆除農戶花名冊
序號 | 縣(區) | 鄉(鎮) | 村 | 屯 | 戶主姓名 | 身份證號 | 貧困 類型 | 房屋 結構 | 危舊房 類型 | 層數 | 驗收 | 安全 狀況 | 拆前 照片 | 拆后 照片 | 備注 |
填表說明:1.貧困類型:A、建檔立卡貧困戶;B、低保戶;C、分散供養特困戶;D、邊緣戶;E、其他農戶。
2.房屋結構:A、土木結構;B、木結構;C、磚木結構;D、磚土混雜結構;E、其它結構。
3.危舊房類型:A、危改戶舊房;B、易扶戶舊房;C、自建戶舊房;D、購房戶舊房;E其它附屬用房。
4.安全狀況、拆前照片、拆后照片打“√”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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