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政辦發〔2021〕28號 關于成立融水苗族自治縣未成年人保護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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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政辦發〔2021〕28號
融水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成立融水苗族自治縣未成年人保護工作
領導小組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機關各有關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法規要求,進一步加強對全縣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的統籌、協調、督促和指導,更好地保護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權益,決定成立融水苗族自治縣未成年人保護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主要職責
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貫徹落實中央、自治區和柳州市關于未成年人保護的決策部署;統籌、協調全縣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研究審議全縣未成年人保護重大事項;牽頭協調和推進有關部門制定和實施未成年人保護規劃、政策、措施等;督促檢查《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制度落實情況、各鄉鎮和各有關單位任務完成情況,督辦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重大案件處置工作;指導各鄉鎮、各有關單位按照法定職責做好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對履職不力、造成不良影響的鄉鎮或單位強化督辦問責;總結、推廣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經驗,組織開展統計調查、宣傳教育和表彰獎勵工作;完成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組成人員
組 長:曾 慧??縣人民政府副縣長、公安局局長
???????????管麗文??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副組長:秦榕嘉??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副主任
劉麗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副主任
?曹景崇??縣民政局局長
成 員:石統權??縣關工委執行主任
王紹佳 ??縣人大社會建設委副主任
韋紅艷??縣委政法委副書記
潘 岳??縣文明辦主任
莫東軍??縣人民法院副院長
趙志富縣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
楊又生 縣發展和改革局副局長
賈保安 縣教育局副局長
路運琦 縣科技工貿和信息化局副局長
陳亞明 縣公安局副局長
?韋慶宏??縣民政局副局長
李柳月??縣司法局副局長
楊堅才 縣財政局副局長
蔡經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
王國燕 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副局長
桂明忠縣交通運輸局副局長
藍國顯??縣農業農村局副局長
黎 兵 縣文化體育廣電和旅游局副局長
龔桂春 縣衛生健康局副局長
龍海斌??縣應急管理局副局長
韋天照??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副局長
戴佩鮮??縣統計局副局長
羅長源 ?縣行政審批局副局長
龍技明縣鄉村振興局黨組成員
何玉雪 縣醫療保障局副局長
張俊玉??縣總工會副主席
韋麗苗??團縣委副書記
馬艷花 縣婦女聯合會副主席
賈貴榮 縣科學技術協會主席
韋鸞芝縣殘疾人聯合會副理事長??????
藍承勇??縣工商業聯合會副主席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民政局,承擔領導小組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縣民政局局長曹景崇兼任;常務副主任由縣民政局副局長韋慶宏兼任;副主任由縣文明辦主任潘岳、縣人民法院副院長莫東軍、縣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趙志富、縣教育局副局長賈保安、縣公安局副局長陳亞明、縣衛生健康局副局長龔桂春、團縣委副書記韋麗苗、縣婦女聯合會副主席馬艷花兼任,辦公室成員由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有關科室負責同志擔任。
領導小組辦公室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關于政府保護、家庭保護、學校保護、社會保護、網絡保護、司法保護的規定設立若干專責工作組,分別牽頭負責相關領域日常工作。
工作規則
領導小組可根據工作需要調整成員單位組成。領導小組成員因工作變動需要調整的,由所在單位向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按程序報領導小組組長批準。辦公室成員需要調整的,由所在單位提出,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領導小組實行工作會議制度,工作會議由組長或其委托的副組長召集,根據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開,參加人員為領導小組成員,必要時可邀請其他有關單位人員參加。
四、工作要求
各成員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深入研究未成年人保護有關問題,制定相關配套政策措施或提出政策建議;及時向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需要領導小組工作會議討論的議題,按要求參加領導小組工作會議,認真落實領導小組確定的工作任務和領導小組工作會議議定事項;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充分發揮領導小組作用,做好未成年人保護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強對領導小組重要工作任務和領導小組工作會議議定事項的督促落實,建立工作情況通報制度,及時向各成員單位通報有關工作進展情況,推動工作落實到位。
融水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2021年6月28日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融水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6月28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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