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政辦發〔2021〕12號 關于進一步明確我縣農房管控相關職責分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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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政辦發〔2021〕12號
融水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進一步明確我縣農房管控相關職責分工
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機關各有關部門、各有關單位:
農房管控包括農村村民建設住宅規劃設計管控、宅基地管理、建設管控、監管執法等工作,是推進鄉村振興戰略實施和“美麗廣西”鄉村建設的重要抓手。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堅決遏制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蔓延勢頭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認真落實中央、自治區、柳州市關于開展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的決策部署,進一步明確職責分工,壓緊壓實工作責任,切實加強農房管控,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明確我區農房管控相關職責分工的通知》(桂政辦發〔2020〕99號)文件要求,現就我縣農房管控相關職責分工事項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則
(一)堅持問題導向。聚焦農房管控工作中存在的難點問題,按照縣級主導、鄉鎮主責、村級聯動的總體思路,推進各鄉鎮、各部門職責更加明確,分工更加清晰,權責更加對等,責任更加落實。
(二)堅持依法依規。按照權責法定的要求,以法律法規、自治區“三定”規定、中央和自治區有關政策規定為依據,全面梳理各鄉鎮、各部門在農房管控工作全流程中的職責,落實責任主體。
(三)堅持利民便民。貫徹落實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進一步簡政放權,通過簡化審批流程、下放監管事權,既滿足農民生產生活需求,又管住管好農村住宅建設。
二、職責分工
在農房管控具體工作環節中,涉及國土空間規劃(含村莊規劃)編制、鄉村建設規劃許可、不動產登記等工作由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牽頭負責;涉及農村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轉、糾紛處理、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標準、違法用地查處等工作由縣農業農村局牽頭負責;涉及農房設計圖集編制、質量安全、建筑風貌管控、農村工匠培訓等工作由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牽頭負責;涉及指導農村分戶、農房門牌發放等工作由公安部門負責;涉及納入村規民約等工作由民政部門負責。
(一)關于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工作職責分工
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牽頭開展我縣國土空間規劃具體編制工作??h級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經縣人大常委會審議同意后,報由市人民政府呈報自治區人民政府審批。
鄉鎮人民政府負責組織編制鄉鎮國土空間規劃。鄉鎮國土空間規劃經鄉鎮人民代表大會審議同意后,報由縣人民政府呈報市人民政府審批。
(二)關于村莊規劃編制工作職責分工
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牽頭指導和推動村莊規劃編制工作。建立縣委、縣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負責的鄉村規劃編制委員會,加強對村莊規劃編制工作的領導。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牽頭組織編制城鎮開發邊界內的詳細規劃,并報縣人民政府審批;對緊鄰城鎮開發邊界的村莊,可與城鎮開發邊界內的城鎮建設用地統一編制詳細規劃;負責做好城鎮開發邊界外村莊規劃的技術指導、業務培訓、基礎數據和資料提供等工作;負責會同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農業農村局負責鄉村規劃師的選聘、任免、考核、動態管理等事項。
鄉鎮人民政府負責組織編制城鎮開發邊界外鄉村地區的“多規合一”實用性村莊規劃,并報縣人民政府審批;負責引導村黨組織和村民委員會研究審議村莊規劃,并動員、組織村民積極參與村莊規劃編制,協商確定規劃內容;負責鄉村規劃師的日常管理。
村黨組織、村民委員會(含居民委員會,下同)負責動員和組織村民參與村莊規劃編制。負責審議村莊規劃文本,審議意見提交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并形成相關決議,在村莊內公示。將審批后的村莊規劃的主要內容納入村規民約。
(三)關于農村宅基地和建房(規劃許可)審批職責分工
由縣農業農村局牽頭會同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指導農村宅基地和建房(規劃許可)審批工作。
縣農業農村局負責建立健全宅基地分配、使用等管理制度,規范宅基地用地標準,合理布局宅基地,組織開展農村宅基地現狀和需求情況統計調查??h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指導做好鄉村建設規劃許可管理工作,規范完善監督檢查和事前到場事中事后監管制度,統籌與農轉用審批的銜接,做好政策宣傳、業務技術培訓。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本地農房建設圖集編制工作??h農業農村局要將農村宅基地申請人是否符合申請條件、擬用地是否符合宅基地合理布局要求和面積標準、宅基地和建房(規劃許可)申請是否經過村組審核公示等審查事項授權或委托鄉鎮人民政府??h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要將涉及農房的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審批、核發授權或委托鄉鎮人民政府??h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要及時修訂完善農房建設通用圖集。同時,各部門要做好與鄉鎮人民政府的數據庫信息共享,對相關業務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管。
鄉鎮人民政府負責農村宅基地和建房(規劃許可)審批,出具《農村宅基地批準書》,發放《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并將審批情況報縣農業農村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備案。具體審批時,鄉鎮“鄉村建設綜合服務中心”機構具體經辦宅基地、農房建設相關審批管理業務,負責審查用地建房是否符合國土空間規劃(包括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村莊規劃、農房建設規劃管控辦法或村莊規劃設計通則要求,是否有農房設計方案或擬采用的房屋建筑通用圖集;負責審查農村宅基地申請人是否符合申請條件、擬用地是否符合宅基地合理布局要求和面積標準、宅基地和建房(規劃許可)申請是否經過村組審核公示等。鄉鎮人民政府要建立一個窗口對外受理的農村宅基地用地建房聯審聯辦制度,公布辦理流程和要件,明確材料審核、現場勘查等各環節的工作職責和辦理期限。要建立宅基地用地建房審批管理臺賬,按要求做好有關資料的歸檔留存備查。
村級層面負責健全農村宅基地和建房(規劃許可)申請審核有關制度,做好與資格審查的銜接。負責對村民小組或村民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實有效、是否征求了用地建房相鄰權利人的意見等進行審查,審查通過的,在《農村宅基地和建房(規劃許可)申請表》中簽署意見,蓋章后報鄉鎮人民政府。村民小組負責對申請人是否滿足申請條件、宅基地用地面積和建筑面積是否符合規定標準、是否有農房設計方案或擬采用的房屋建筑通用圖集等情況進行初審,初審通過且公示無異議的,在《農村宅基地和建房(規劃許可)申請表》中簽署意見,并將農戶申請、村民小組會議記錄、公示等材料交村民委員會審查。沒有分設村民小組或宅基地和建房申請等事項已統一由村民委員會辦理的,農戶直接向村民委員會提出申請,經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并公示后,由村民委員會簽署意見,報鄉鎮人民政府。
(四)關于農村住宅建設管理職責分工
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牽頭組織開展農村住宅建設管理工作;指導鄉鎮依據本地農房建設圖集,落實“帶圖報建、依圖施工、按圖驗收”的工作要求,加強農房風貌管控;組織開展新建農房質量安全實地抽查工作??h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對于符合登記要求、材料完備的農民住宅,應予及時辦理不動產登記。
鄉鎮人民政府負責組織鄉鎮“鄉村建設綜合服務中心”機構加強報建服務和農村住宅建設過程監管,全面落實“宅基地申請審查到場、批準后丈量批放到場、住宅建成后核查到場”的“三到場”要求。收到宅基地和建房(規劃許可)申請后,實地審查申請人是否符合條件,擬用地是否符合規劃和地類(最新公布實施)等;批準用地建房申請后,到現場進行開工查驗,實地丈量批放宅基地,確定建房位置,對基槽進行檢查;農戶建房完工后,實地檢查農戶是否按照批準面積、四至等要求使用宅基地,是否按照批準面積、農房建筑面積和層數控制要求、規劃要求、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所確定的圖集或房屋設計方案建設住房,并出具《農村宅基地和建房(規劃許可)驗收意見表》。
(五)關于農村村民建住宅監管執法職責分工
由縣農業農村局牽頭,會同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指導和推動農村村民建住宅的監管執法工作。
縣農業農村局要在宅基地管理中發揮主導作用,會同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加強對鄉鎮人民政府農村村民建住宅監管執法工作的業務指導;建立聯合執法機制,定期組織開展農房違法建設集中查處行動;跨行政區域的農村村民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行為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認為影響較大的,由縣農業農村局會同有關部門行使《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條規定的行政處罰權。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開展規劃動態監測預警,健全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監測預警長效機制,建立國土空間規劃定期評估制度,做好國土空間規劃的動態完善。
鄉鎮人民政府行使《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條規定的行政處罰權,及相關的行政檢查、行政強制措施權,及時發現、制止和處置農村村民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行為。負責對農房建設開展日常巡查監管,受理群眾舉報和投訴。對農村村民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一經發現應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村級層面負責完善宅基地民主管理程序,探索設立村級宅基地協管員,將農房管控工作納入網格化服務管理內容,建立村級農房管控協管機制,建立村第一時間巡查上報、鄉鎮第一時間依法處置的有效機制。村級宅基地協管員(網格管理員)負責日常巡查,收集掌握農房違法建設情況,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勸阻并報告村民委員會。
三、工作要求
(一)壓實工作責任。各鄉鎮、各部門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認識加強農房管控的重要意義,按職責分工全面正確履職。對職能配置與上述職責分工要求不一致的,要盡快調整到位。對依法下放給鄉鎮人民政府的管理權限,要及時制定相關配套文件,并向社會公布。對授權或委托鄉鎮人民政府履行的職責,要強化監督責任落實,同時各主管部門要做好跟蹤服務指導工作。
(二)完善工作機制。各部門要加強統籌協作配合,進一步建立健全農房管控常態化協調機制,完善工作措施,切實管住管好農村住宅建設。縣自然資源和規劃、住房和城鄉建設、農業農村等部門要加強溝通協調,建立健全各環節工作聯動機制,做好宅基地審批管理與農房建設、不動產登記等工作的有序銜接。
(三)落實工作保障。各鄉鎮、各部門要加強農房管控隊伍建設,配齊配強工作力量,強化業務工作培訓,提升業務能力素質,重點加強鄉鎮“鄉村建設綜合服務中心”機構的隊伍和政務服務能力建設。要做好資源信息共享,為經辦機構在規劃、審批、監管等方面工作提供足夠的技術支持。要將農房管控涉及的工作經費納入年度經費預算。
融水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2021年4月23日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融水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4月23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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