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政辦發〔2021〕4號 關于印發《融水苗族自治縣“僵尸企業”處置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的通知
融政辦發〔2021〕4號
融水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融水苗族自治縣“僵尸企業”處置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機關各有關部門、各有關單位:
《融水苗族自治縣“僵尸企業”處置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已經縣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融水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2月18日??????
融水苗族自治縣“僵尸企業”處置工作
聯席會議制度
為進一步深入貫徹落實上級黨委、政府工作部署,推動處置“僵尸企業”工作,結合我縣實際,制定縣“僵尸企業”處置工作聯席會議制度。
一、聯席會議組成
融水苗族自治縣“僵尸企業”處置工作聯席會議由縣人民政府分管領導擔任召集人,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分管(聯系)工作副主任、牽頭單位主要領導擔任副召集人,成員單位分管領導為成員。
召 集 人:管麗文 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副召集人:李 鋒??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副主任
唐蘭珍 縣發展和改革局局長
周仕源 縣科技工貿和信息化局局長、工業集中區管理委員會服務中心主任
韋樹生 縣財政局局長
成?? 員:尹俊群 縣人民法院副院長
盧榮良 縣發展和改革局副局長
賈保安 縣教育局副局長
林升陽 縣科技工貿和信息化局副局長
韋慶宏 縣民政局副局長
李 莉 縣財政局副局長、縣金融工作辦公室主任
蔡經言 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
楊仕生 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副局長
尹明勝 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副局長
韋幸福 縣交通運輸局副局長
韋德釗 縣農業農村局副局長
黎 兵 縣文化體育廣電和旅游局副局長
梁太航 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副局長
戴佩鮮 縣統計局副局長
何玉雪 縣醫療保障局副局長
梁 樂 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副局長
李先智 縣林業局副局長
楊成海 縣行政審批局副局長
曾 偉 國家稅務總局融水稅務局副局長
張俊玉 縣總工會副主席
韋榮文 縣金融工作辦公室副主任
覃志新 中國人民銀行融水苗族自治縣支行副行長
蒙朝軍 廣西新電力投資集團融水供電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聯席會議職責:貫徹落實上級黨委、政府和縣委、縣人民政府關于推動“僵尸企業”處置的重大決策,部署全縣“僵尸企業”處置工作,提出政策配套措施,定期開展處置進度調度和通報,協調解決存在困難,統籌推進重大工作事項。
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縣發展和改革局,由縣發展和改革局分管工作領導擔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負責聯席會議日常工作,統籌協調和組織推進全縣“僵尸企業”處置工作,并按要求報告工作。
二、聯席會議成員單位職責
縣發展和改革局:統籌協調全縣“僵尸企業”處置工作。負責全縣“僵尸企業”處置情況通報,提出工作建議,向縣委、縣人民政府和市發改委報告工作。
縣科技工貿和信息化局:統籌協調指導全縣“僵尸企業”(非國有部分)處置工作,具體指導全縣本行業本領域領域非國有“僵尸企業”處置工作,定期調度統計全縣“僵尸企業”(非國有部分)處置進展情況。
縣財政局:統籌現有專項資金,做好財政預算,保障“僵尸企業”處理工作經費;統籌協調指導全縣“僵尸企業”(國有部分)處置工作,具體指導縣直屬企業推進“僵尸企業”處置工作,定期調度統計全縣“僵尸企業”(國有部分)處置進展情況。
縣人民法院:負責建立和優化破產清算案件審理流程,加強相關案件的監督、指導和協調工作,推動“僵尸企業”法治化處置出清。
縣教育局、民政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交通運輸局、農業農村局、文化體育廣電和旅游局、林業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負責具體指導全縣本行業本領域“僵尸企業”處置工作。
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醫療保障局、總工會:負責指導全縣“僵尸企業”處置涉及的職工安置,落實社保、醫保、就業培訓和再就業等方面政策,維護地方就業局勢總體穩定。
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指導全縣“僵尸企業”處置涉及的規劃及土地、礦產、房產等不動產資源的統籌利用和確權登記等工作。
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審批局:牽頭負責全縣“僵尸企業”市場退出及注銷登記工作。
縣統計局:負責提供“僵尸企業”相關信息和數據。
縣財政局(金融辦)、中國人民銀行融水苗族自治縣支行:負責“僵尸企業”金融債務處置及證券方面工作,出臺和落實全縣“僵尸企業”處置涉及的金融相關政策措施。
國家稅務總局融水稅務局:負責落實稅收優惠政策,指導“僵尸企業”辦理涉稅事項。
其他國有企業出資(主管)部門,按出資(主管)關系分別統籌推進本部門所屬國有“僵尸企業”處置工作,并按要求向縣財政局及縣“僵尸企業”處置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報送工作進展情況。
三、相關事項
(一)實行召集人制度。聯席會議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負責召集、主持,根據工作需要適時召開。議題由聯席會議辦公室征求相關部門意見后提出,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審定,交聯席會議研究,議定事項以紀要形式明確。
(二)實行聯絡員制度。聯席會議成員單位明確本單位“僵尸企業”處置工作牽頭股室,并安排1名業務負責同志為聯絡員。聯絡員具體負責本單位與聯席會議其他成員單位相關工作的聯絡、溝通、協調工作,參加由聯席會議辦公室組織的聯絡員會議。
(三)實行人員調整備案制度。聯席會議召集人、副召集人由于工作變動需要調整的,由聯席會議辦公室請示縣人民政府予以調整;成員需要變動的,由其所在成員單位提出,報聯席會議辦公室備案,不另行發文。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融水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2月18日印發
—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