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政辦發〔2020〕37號 關于印發《融水苗族自治縣自然保護地整合優化預案編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融政辦發〔2020〕37號
融水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
印發《融水苗族自治縣自然保護地整合優化
預案編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機關各有關部門、各有關單位:
現將《融水苗族自治縣自然保護地整合優化預案編制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融水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4月28日 ? ? ?
融水苗族自治縣自然保護地整合優化預案
編制工作方案
根據《自治區黨委辦公廳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建立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桂辦發〔2019〕35號)、《自然資源部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關于做好自然保護區范圍及功能分區優化調整前期有關工作的函》(自然資函發〔2020〕71號)、《自治區林業局自治區自然資源廳自治區生態環境廳自治區海洋局關于開展全區自然保護地整合優化工作的通知》(桂林保發〔2020〕2號)以及3月16日自然資源部、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廣西壯族自治區自然資源廳自然保護地整合優化和生態保護紅線評估調整工作推進視頻會議精神和《柳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柳州市自然保護地整合優化預案編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柳政辦〔2020〕31號),為有序推進我縣自然保護地整合優化工作實施,確保按時按質按量完成上級安排的全縣自然保護地整合優化預案編制工作任務,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全面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生態文明建設、建立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的決策部署,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堅持新發展理念,以保護自然、服務人民、永續發展為目標,理順管理體制,創新運行機制,強化監督管理,完善政策支撐,有效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形成分類科學、布局合理、保護有力、管理有效的自然保護地體系,為建設生態廣西、美好柳州、秀美融水、實現經濟社會健康永續發展奠定生態根基。
二、基本原則
堅持生態優先、保護優先、應保盡保,統一整合管控職責和力量,依法依規并結合實際優化整合現有各類自然保護地。堅持實事求是,著力研究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切實保障資源權屬者應有權益,實現科學保護與利用、生態保護成果世代傳承。堅持自然保護地體系建設的社會公益性,發揮政府在自然保護地規劃、建設、管理、監督、保護和投入等方面的主體作用。
三、目標任務
(一)摸清全縣自然保護地基本情況。摸清全縣自然保護地分布、類型、數量、規模及管理現狀,查清各自然保護地的優勢資源和主要保護對象,基本掌握自然保護地珍稀瀕危動植物物種的分布情況,獨特自然資源分布情況等,掌握各自然保護地管理面臨的問題和困難,制定負面清單。
(二)解決自然保護地交叉重疊及范圍調整等問題。按照保護面積不減少、保護強度不降低和保護性質不改變的要求,經科學評估后,解決元寶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元寶山—貝江風景名勝區和元寶山國家森林公園3個自然保護地交叉重疊問題。合理確定歸并后的自然保護地類型和功能定位,優化邊界范圍和功能分區,確立新的名稱和管理機構,實現對自然生態系統的整體保護,保障全縣重大項目順利實施。今后全縣所有自然保護地通過整合,爭取做到一個保護地、一套機構、一塊牌子。
(三)分類有序解決自然保護地歷史遺留問題。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建立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的指導意見》和桂辦發〔2019〕35號指示精神,妥善解決九萬山自然保護區(融水轄區)、泗澗山大鯢自治區級自然保護區、元寶山—貝江風景名勝區和元寶山國家森林公園4個自然保護地存在的集體人工林、基本農田、建制城鎮、社區民生設施等歷史遺留問題。
(四)建成科學合理的自然保護地分類、分級和分布體系。按照自然保護地新分類體系即國家公園、自然保護區、自然公園的三種類別分類要求,將全縣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進行梳理調整,根據全縣自然資源、珍稀瀕危動植物分布情況、重要生態功能、公益林等分布情況,經科學合理評估后,歸類為自然保護區和自然公園兩種類別,納入全區自然保護地體系。
(五)建立統一高效的管理體制。加快理順全縣各自然保護地的管理職責關系,由縣級林業主管部門負責統一管理林業類自然保護地,綜合考慮管控保障力量、范圍面積大小等因素,完善各自然保護地管理機構人員,建立統一高效的管理體制。
(六)形成全縣自然保護地一張圖。將調查的數據進行分析和融合,把優化整合后的成果納入生態保護紅線評估成果中,與國土空間規劃、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等充分銜接,數據庫納入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實施監督信息系統,為今后自然保護地的建設和管理提供基礎數據支撐,為重大項目建設選址提供基礎參考。
四、組織領導
為貫徹落實中央、自治區、柳州市關于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的重大決策部署,積極推進全縣自然保護地體系建設相關工作;研究提出全縣自然保護地優化整合工作思路和方案;落實相關項目、資金,匯聚各方面的資源和力量,統籌推動全縣保護地優化整合預案編制工作;對全縣自然保護地優化整合涉及的重點難點問題進行協調提出解決辦法,現成立融水苗族自治縣自然保護地整合優化預案編制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
組 長:馬 空 縣委副書記、縣長
副組長:黃云廣 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
韋宙章 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李衛華 縣委辦公室副主任
楊明世 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副主任
黃開龍 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局長
歐海平 縣農業農村局局長
王志明 縣林業局局長
黃國榮 柳州市融水生態環境局局長
成 員:董利松 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主任
唐蘭珍 縣發展和改革局局長
周仕源 縣科技工貿和信息化局局長
韋樹生 縣財政局局長
廖春生 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征地拆遷
和房屋征收補償服務中心主任
覃海珍 縣交通運輸局局長
蔣勁華 縣水利局局長
周衛軍 縣文化體育廣電和旅游局局長
韋琦鋒 縣統計局局長
韋 沖 縣扶貧開發辦公室主任
莫雪梅 縣投資促進中心主任
黃春燕 融水鎮鎮長
韋 鋒 四榮鄉鄉長
吳凱華 香粉鄉鄉長
徐承厚 安陲鄉鄉長
廖映姿 懷寶鎮鎮長
梁慶生 三防鎮鎮長
楊翠新 汪洞鄉鄉長
卜玉杰 同練瑤族鄉鄉長
陸秀坤 滾貝侗族鄉鄉長
潘土保 安太鄉鄉長
邱 登 白云鄉鄉長
楊仕生 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副局長
卜萬青 縣林業局副局長
滾文敏 柳州市融水生態環境局副局長
楊守忠 廣西九萬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中心副主任
廖國耀 融水苗族自治縣元寶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中心主任
楊著山 融水苗族自治縣泗澗山大鯢自治區級自然保護區管理中心主任
賀錦鋒 國營貝江河林場場長
肖克譽 國營懷寶林場場長
領導小組工作職責: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和柳州市層面有關自然保護地整合優化政策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協調解決自然保護地整合優化過程中重點、難點等問題。審核全縣自然保護地整合優化工作方案,加快推進我縣自然保護地整合優化工作。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林業局自然保護地管理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王志明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楊仕生、滾文敏、卜萬青三位同志兼任。辦公室成員:廖國耀、廖正思(縣林業局自然保護地管理辦公室副主任)、楊著山、楊仁學(縣林業局自然保護地管理辦公室副主任)。辦公室負責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各成員單位開展自然保護地優化工作及各項活動;組織研究全縣自然保護地整合優化相關重要問題、重要事項;督辦落實領導小組的決策部署;督促指導自然保護地整合優化預案編制具體工作;承辦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任務分工
自然保護地整合優化工作中涉及的內容分屬不同部門管理,是一項復雜的系統性工作,需完成自然保護地現狀調查摸底、整合優化預案等方案編制、邊界范圍優化整合、征詢利益群體意見建議、開展自然資源生態評估、保護地區域完善補充、空間布局調整等內容,涉及面廣、工作量大,需要全縣整體設計,統籌謀劃,明確責任,密切配合,上下協調,共同推進。具體分工如下:
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貫徹國家、自治區出臺的自然保護地機構設置、職責配置、人員編制管理辦法,指導完善自然保護地管理機構建設相關工作。
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提供全縣區域經濟合作發展有關文件資料和重大項目發展和有關項目立項等情況。
縣科技工貿和信息化局:負責提供全縣各類園區等相關數據資料。
縣財政局:負責提供自然保護地整合優化相關工作資金保障。
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提供全縣轄區城市總體規劃、初步劃定的城鎮開發邊界、生態保護紅線評估調整初步成果、主體功能區規劃、國土開發適宜性評價等數據資料,提供最新年度的土地變更調查數據(2000坐標系)、第三次國土調查上交國家數據(國家下發2000坐標數據)、永久基本農田數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礦產資源總體規劃等相關數據庫、文本及圖件。
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做好全縣重點城建項目建設過程的行業管理工作。
縣交通運輸局:負責提供融水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相關規劃數據資料。
縣水利局:負責提供全縣水土保持規劃、水資源保護規劃、流域綜合利用規劃、取水口分布情況等相關數據資料。
縣農業農村局:負責提供全縣農業、農村發展規劃,現代農業核心示范區規劃等相關數據資料。
縣文化體育廣電和旅游局:負責提供全縣旅游開發規劃、重點景區等相關數據資料。
縣統計局:負責提供全縣統計年鑒等相關統計數據。
縣林業局:負責全縣自然保護地整合優化預案編制具體工作,收集有關單位反饋意見修改完善方案,組織審核相關涉及各自然保護地上報的預案,組織召開咨詢會和縣級審查會,上報整合優化成果,并協調柳州市林業和園林局推動預案審查。負責落實編制單位,協調各自然保護地開展工作。
柳州市融水生態環境局:負責提供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等相關矢量數據、資料,“三線一單”基本布局和相關項目規劃以及自然保護地環保督查等數據資料。
各相關鄉鎮人民政府:負責配合做好轄區內涉及自然保護地整合優化工作需要提供的相關基礎材料,做好整合優化工作宣傳發動,收集公眾參與材料,研究解決各自然保護地歷史遺留問題,按程序上報轄區自然保護地整合優化意見和建議。
六、進度要求
(一)前期準備工作(2020年4月20日前)。成立融水縣
成立融水苗族自治縣自然保護地整合優化工作領導小組,印發《融水苗族自治縣自然保護地整合優化預案編制工作方案》,召開動員會。
(二)前期研究(2020年4月30日前)。收集各部門數據、完成全縣自然保護地初步調查摸底和科學評估工作,于4月24日前編制完成《融水縣自然保護地整合優化預案》并報縣人民政府審核后,于4月25日報送柳州市林業和園林局。4月30日前根據分區思路提出已有自然保護地生態保護紅線調整建議。
(三)規劃成果編制(2020年5月12日前)。修改完善自然保護地整合優化預案,報送自然保護地優化整合預案編制成果至柳州市林業和園林局匯總。
(四)成果上報(2020年5月20日前)。5月12日前,由市林業和園林局形成全市自然保護地整合優化預案報市人民政府審定,5月20日前市人民政府將預案上報自治區林業局審核。
(五)成果修改完善(2020年6月20前)。按照自治區林業局反饋的審核意見修改完善全縣自然保護地整合優化預案,報縣人民政府審定后在6月18日前報市林業和園林局匯總,市級于6月20日前報自治區林業局審批。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職責。自然保護地整合優化工作是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建立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指導意見》的一項重要工作,縣直各有關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要增強“四個意識”,嚴格落實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切實擔負起轄區內自然保護地建設管理的主體責任,建立常態化工作機制,研究細化工作目標和重點任務,制定具體措施,明確責任分工,落實工作經費,積極穩妥協調各部門做好劃定工作,確保整合優化工作有序推進。
(二)強化責任落實,明確工作重點。自然保護地整合優化工作,涉及相關利益群體眾多,政策性和技術性強,后續工作時間緊、任務重、難度大。各單位要強化落實主體責任,各鄉鎮主要領導對本轄區內自然保護地整合優化問題負總責,各相關部門要加強溝通配合,明確工作重點,按職責分工協作,共同發力,堅持問題導向,細化任務清單,切實按時按質完成全市自然保護地整合優化工作整改。
(三)強化溝通銜接,發揮技術優勢。充分發揮有關部門等技術優勢,集成各類技術資源。充分借鑒和利用已有工作成果,注重與相關規劃及工作的銜接。深入分析研究,明確調出和補充的區域范圍,把面積落實到山頭地塊,構建科學合理的自然保護地體系。
(四)落實保障經費,確保順利推進。今年,自治區已下達給融水苗族自治縣林業自然保護區補助資金60萬,存在資金缺口很大,縣財政要統籌其它資金予以大力支持解決??h林業局要將此項工作作為重點工作列入議事日程,積極協調上級林業主管部門爭取補充落實專項經費,確保此項工作順利完成。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融水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 ? ? ? ? 2020年4月28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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