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政辦發〔2020〕41號 關于印發《融水苗族自治縣調整機關事業單位編外聘用人員工資標準實施方案》的通知
融政辦發〔2020〕41號
融水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融水苗族自治縣調整機關事業單位編外聘用人員工資標準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機關各有關部門、各有關單位:
《融水苗族自治縣調整機關事業單位編外聘用人員工資標準實施方案》已經縣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融水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6月28日 ? ? ?
融水苗族自治縣調整機關事業單位編外聘用
人員工資標準實施方案
為促進我縣機關、事業單位各項工作穩定、有序開展,調動編外聘用人員工作積極性,結合《融水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調整機關事業單位編外人員工資的通知》(融政辦發〔2014〕2號)文件精神及相關規定,制定本方案。
一、調整工資標準實施范圍
經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同意聘用、財政全額撥款的編外聘用人員。
二、調整工資標準執行時間
從2020年1月1日起,調整工資標準。
三、調整工資標準辦法
1.調整編外聘用人員崗位津貼標準。一類協管員、一類輔助崗位人員崗位工資由每月600元提高到每月800元;二類協管員崗位工資由每月550元提高到每月700元;三類協管員、二類輔助、工勤服務崗位工資由每月500元提高到每月600元。
2.調整基礎工資標準。根據《融水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調整機關事業單位編外人員工資的通知》(融政辦發〔2014〕2號)精神,編外聘用人員基礎工資按融水縣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確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我縣最低工資標準由1300元調整到1430元,編外聘用人員基礎工資標準也由現行的每月1300元提高到每月1430元。
3.調整工齡津貼標準。工齡津貼由現行每年1元提高到每年3元。(工齡指聘請在本單位的連續工作時間)
4.調整學歷補貼標準。學歷補貼提高10元,即本科學歷由40元提高到50元,大專學歷由30元提高40元,高中、中專學歷由20元提高到30元,初中以下學歷由10元提高到20元。
四、經費來源
財政全額撥款。
本實施方案由縣財政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融水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 ? 2020年6月28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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