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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融政辦發

    融政辦發〔2020〕14號 關于印發《融水苗族自治縣縣城防洪應急預案(2020年試行版)》的通知

    來源:融水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發布日期: 2020-03-19 13:05    |  作者: 融水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融政辦發202014




    融水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融水苗族自治縣縣城防洪應急預案(2020試行版)》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機關各部門、各有關單位:

    經縣人民政府同意,現將修訂后的《融水苗族自治縣縣城防洪應急預案(2020試行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融水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319 ? ? ?

    融水苗族自治縣

    縣城防洪應急預案

    2020試行
















    20203

    目 錄

    1 總則8

    1.1編制目的8

    1.2編制依據8

    1.3適用范圍8

    1.4工作原則8

    2 融水苗族自治縣縣城概況9

    2.1自然地理9

    2.2社會經濟9

    2.3洪澇風險分析10

    2.3.1 暴雨主要特征10

    2.3.2 洪水特征10

    2.3.3 縣城主要洪災過程14

    2.4縣城洪澇防御體系15

    2.4.1 工程措施15

    2.4.2 存在的主要問題及防洪影響17

    2.5重點防護對象18

    3 組織體系與職責18

    3.1指揮機構18

    3.2成員單位職責19

    3.3辦事機構24

    4 預防與預警25

    5 應急響應26

    5.1應急響應26

    5.1.1 Ⅳ級應急響應26

    5.1.2 Ⅲ級應急響應28

    5.1.3 Ⅱ級應急響應29

    5.1.4 Ⅰ級應急響應30

    5.2主要防御方案31

    5.2.1 融江洪水防御31

    5.2.2 水庫潰壩防御31

    5.3信息報送和處理32

    5.4搶險救援33

    5.5安全防護和醫療救護33

    5.6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34

    5.7新聞發布34

    5.8響應等級的升降與終止34

    6保障措施35

    6.1 通信與信息保障35

    6.2應急支援與裝備保障35

    6.2.1 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保障35

    6.2.2 應急隊伍保障36

    6.2.3 供電保障36

    6.2.4 交通運輸保障37

    6.2.5 醫療保障37

    6.2.6 治安保障37

    6.2.7 物資保障37

    6.2.8 資金保障38

    6.2.9 社會動員保障38

    6.3技術保障39

    6.4培訓與演練39

    6.4.1 培訓39

    6.4.2 演練39

    7 善后工作40

    7.1救災40

    7.2防汛搶險物料補充40

    7.3水毀工程修復40

    7.4災后重建41

    7.5保險與補償41

    7.6總結與評估41

    8 附則41

    8.1預案管理與更新41

    8.2獎勵與責任追究42

    8.3預案解釋部門42

    8.4預案實施時間42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縣城洪澇災害的防范與處置工作,確??h城抗洪搶險救災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災害損失。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廣西壯族自治區防汛條例》《廣西壯族自治區防汛工作追究暫行辦法》《城市防洪應急預案編制大綱》等有關文件,制定本預案。

    1.3 ?適用范圍

    適用于自然或人為因素導致的融水縣城區內江河洪水、暴雨漬澇等災害事件的防御和處置。

    1.4 ?工作原則

    貫徹以人為本的方針和行政首長負責制;堅持以防為主、防搶結合;堅持因地制宜、突出重點;堅持統一領導、統一指揮、統一調度;堅持服從大局、分工合作、各司其職;堅持公眾參與、軍民聯防;堅持工程與非工程措施相結合等原則。

    2 融水苗族自治縣縣城概況

    2.1 ?自然地理

    融水縣縣城位于東經109°15′,北緯25°04′,位于融水縣東南部,在貝江注入融江匯合口處下游4公里之處。整個城區東面依沿融江,城中內有一條狗肚泠溝穿過,狗肚泠溝集雨面積11平方公里,城南有丹江河西洞河流過,集雨面積54平方公里,城北有細魚溝流過,集雨面積22.5平方公里。這三條溝流經城區后注入融江。城區內石山較多,有老子山、大旗山、獨秀峰等,城區非石山處地勢比較低洼,易受融江洪水和內澇災害。城區內地面高程(除石山外)為102.60125.87米之間。

    2.2 ?社會經濟

    融水縣縣城總面積137平方公里,人口10.53萬人左右。區主要經濟是工業、農業、建筑業、及批發零售貿易及餐飲業。規模以上的工業、企業46家。重要基礎設施有枝柳線鐵路、融水到羅城省道二級公路204、融水到融安省道二級公路309。

    城區融江河段上已建成水東大橋、融州大橋。

    2.3 ?洪澇風險分析

    我縣縣城多年平均降雨量1726.1毫米,融江中上游地區降水一般集中在49月份。降水天氣系統主要是鋒面、低渦切變或低糟。其中,鋒面類降水占降水總量約70%;臺風對融江流域影響較少。

    2.3.1 ?暴雨主要特征

    我縣暴雨過程集中在58月份,且降雨強度大。雨量的空間分布主要在元寶山區一帶,暴雨常出現在這一帶。暴雨特點是強度大,1日(或24小時)大部分站最大日降水量都在200300之間,同時降雨日數多,暴雨頻繁。

    2.3.2 ?洪水特征

    1)洪水成因:融江洪水主要是融江流域中上游地區普降大到暴雨形成。上游都柳江、古宜河等河流洪水如同時遭遇,易形成融江較大洪水,若再遭遇貝江洪水,則較易形成特大洪水。由于融江麻石、浮石、古頂等梯級水電站的相繼建成,融江融水縣城段中、低水洪水明顯受到梯級水電站的調蓄作用。高水位洪水受梯級水電站的調蓄較少。

    2)洪水特性:融江流域為扇形,流域內各河道坡降大,匯流速度快。故洪水多為暴漲暴落。一次洪水過程,時間短者僅為3天,長者可達10多天。洪水漲水段歷時較短,約占一次洪水過程總歷時的四分之一到三分之一。一般洪水漲率為每小時0.5米左右。特大洪水最大漲率可達每小時2米左右。

    融江洪水與降水過程基本一致。洪水一般出現在4-9月份。災害性洪水多出現在6-7月份。

    3)洪水頻率

    根據融江融水站水文實測資料統計分析,融水站歷年最高水位出現的頻率見表一。

    表一:融水站歷年最高水位頻率表

    水位:國家85基準

    頻率(%)

    1

    2

    5

    10

    20

    50

    水位(米)

    118.98

    117.17

    114.69

    112.70

    110.57

    107.27

    4)洪水傳播時間

    流域上游涌尾站和古宜站出現洪峰水位,傳播到融水站(縣城段),一般為12個小時左右。由于融江上游的麻石、浮石水電站和融江下游古頂水電站的相繼建成,洪水傳播時間常受水電站的調蓄影響。一般洪水傳播時間見表二。

    表二:上游洪水至融水站洪水傳播時間表

    站名

    涌尾

    古宜

    麻石

    長安

    最長傳播時間(小時)

    12

    12

    7.5

    4

    最短傳播時間(小時)

    6

    6

    4

    1

    平均傳播時間(小時)

    7.5

    7.5

    6

    2


    5)融水站歷年較大洪水位(表三)及1997年以來最高水位統計(表四)

    表三:融水站歷年較大洪水水位表

    年  限

    水位

    資料來源

    1902.6

    116.96

    調 查

    1924

    114.77

    調 查

    1926

    114.27

    調 查

    1962

    112.00

    調 查

    1970.7

    112.70

    調 查

    1988.8.30

    112.75

    實測(珠江基面)

    1996.7.18

    117.48

    實測(珠江基面)

    2000.6.22

    112.32

    實測(國家85基準)

    2004.7.21

    113.02

    實測(國家85基準)

    2009.7.4

    113.30

    實測(國家85基準)

    2017.7.2

    112.09

    實測(國家85基準)

    表四:融水水位站1997-2019歷年最高水位統計表

    發生日期

    水位()

    199778

    105.86

    國家85基準

    1998624

    109.19

    國家85基準

    1999718

    106.84

    國家85基準

    2000622

    112.32

    國家85基準

    2001611

    106.05

    國家85基準

    200259

    108.45

    國家85基準

    2003627

    107.01

    國家85基準

    2004721

    113.02

    國家85基準

    2005628

    108.44

    國家85基準

    2006626

    108.19

    國家85基準

    2007627

    106.41

    國家85基準

    2008531

    106.67

    國家85基準

    200974

    113.30

    國家85基準

    2010618

    107.82

    國家85基準

    2011513

    106.20

    國家85基準

    2012717

    106.37

    國家85基準

    201369

    109.59

    國家85基準

    201475

    105.57

    國家85基準

    2015614

    107.19

    國家85基準

    201673

    109.03

    國家85基準

    201772

    112.09

    國家85基準

    2018623

    106.30

    國家85基準

    201979

    107.91

    國家85基準

    2.3.3 ?縣城主要洪災過程

    融水縣城區比較低洼,易受洪災。

    解放以后第一次大洪水是1962年,水位達112米。

    19707月,縣城最高洪水位為112.70米,為解放后第二次大洪水。據原縣農委有關材料記載,這場洪水受災人口57190人,房屋倒塌230間,重傷18人,死亡1人,受災水田30486畝、旱地2648畝,損失糧食565萬公斤,損失木料9672立方米、楠竹33710條、木皮l7052捆、戰備柴火21萬公斤、鹽25萬公斤,公路、橋涵、電話線路等損失也很嚴重。

    19888月,縣城最高洪水位為112.75米,為解放后第三次大洪水,其重現期接近二十年。全城被洪水淹沒達80%,不少機關、學校、企業、倉庫、事業單位等重要部門均被淹。據統計,全縣21個鄉鎮4073322.4萬人受災,死亡3人,民房倒塌(或不能居?。?/span>803間。商業系統受災門市、倉庫55個,損失折款40.82萬元:供銷系統受災門市、倉庫72個,損失折款162.7萬元;糧食系統受災門市、倉庫162個,損失糧食17.5萬斤;個體戶商品損失10.9萬元,直接經濟損失共821萬元。全縣總損失達3365萬元。經過抗洪搶險,轉移人員485人,轉移牲畜869頭,搶運糧食10噸,工業設備40噸,商品35噸,木材80立方米以及其他機械12噸,共計減少損失1250余萬元。

    1996715日至18,我縣境內以及上游的龍勝、三江、融安和貴州省從江縣等地普降特大暴雨,這場大洪水是我縣解放以來第四次大洪水。718日縣城最高水位為117.48米,比1902年洪水高出0.52米,為有史料記載以來最大的一次洪水。這次洪水,全縣156個村民委受災,受災戶4.2346萬戶,受災人口為14.389萬人,倒塌房屋1034334701間,受淹房屋43077間,因山體滑坡和洪水死亡59人,失蹤28人,受傷453人,沖毀農田1.666萬畝、水利設施堤壩417處、機電泵232座、水力發電站314座、水利4450條,公路塌方403處??h城主要廠礦、工商企業幾乎全部被淹,主要公路、鐵路被淹沒,交通全部中斷??h城及對岸的融水鄉水東村變成一片汪洋大海。淹沒范圍95%。據不完全統計,全縣直接經濟損失高達31.25億元??h城沒有被淹沒的地方也就是災民安置區,即縣城北部壽星北路一帶,高嶺頭新區一小部分,老子山、大旗山、獨秀峰等幾座小石山。

    2.4 ?縣城洪澇防御體系

    2.4.1 ?工程措施

    融水縣城區防洪排澇規劃(修編)已完成規劃并獲自治縣人民政府批復,規劃總體布置方案按城北區、城中區、城南區和水東新區4個片區分別布置防洪排澇設施并形成封閉圈,防洪標準為20年一遇洪水,規劃期限為2018-2025年,計劃在規劃期內建立起符合城市經濟發展和社會發展要求的防洪體系,通過融江左右兩岸的城中堤、城南A、B段堤、水東A、B、C段堤等堤段的防洪、治澇工程的建設,使融水縣城北區、城中區、城南區、水東新區達到規劃的防洪排澇標準。工程建成后,融水縣城區將建立起防御20年一遇洪水的防洪體系,規劃保護人口13.72萬人,保護面積17.46平方公里,項目多年平均防洪效益1147.02萬元,平均每年土地升值效益1.5億元。截止發布預案日,縣城已建成堤防護岸:水東大橋右岸往下游273.1米護岸段,水利局-人大碼頭107米高程以下護岸工程441.5米,貝江林場至融水二橋右岸護岸4095米,丹江泵站、排澇閘工程土建已完成、泵機已安裝、排澇閘已經正常通水,C段防洪堤已經完成90%,解放橋段防洪堤及泵站、排澇閘工程已經開始動工建設。

    落久水利樞紐工程是國務院批準的《珠江流域防洪規劃》和《珠江流域綜合利用規劃》確定的廣西柳江防洪控制性工程之一,是貝江干流規劃七級開發方案中的第六個梯級。工程位于融江支流貝江的下游,距離縣城約13公里,工程以防洪為主,兼顧灌溉、供水、發電和航運等,防洪對象主要是柳州市,同時還可提高融水縣城區的防洪標準。

    2.4.2 ?存在的主要問題及防洪影響

    縣城基礎設施建設日新月異,考慮到防洪風險數據更新的重要性,2016年底,縣防汛辦組織對縣城部分街道高程數據進行重新測量,并制作出《融水縣城區高程點位示意圖》,在縣水利局架設高位廣告牌對民眾告示;但城區防洪風險體系還沒有形成,無法對縣城防洪工作的安排、部署提供更為科學、先進的指導依據。

    融江河流經縣城,目前縣城防洪堤還處于建設期,防洪能力還未具備,而自然河岸較陡,特別是自望江路至蔡榮橋和下廓一帶的河岸,由于長期遭受洪水的沖刷,多處出現下滑,部分居民房屋受損嚴重,抵御洪水的能力較差??h城警戒水位為106.60,縣城城區內的居民最低一戶被淹水位為108以上(不包括部分居民、單位的地下室)??h城城區范圍內有細魚河、狗肚泠溝、丹江和白竹江四條小河溝,坡降較緩,汛情主要受上游降雨和融江洪水的頂托影響??h城的排水系統較薄弱,部分區段易形成內澇。

    1)水東大橋的影響:水東大橋位于融水縣城,跨越融江,西岸為融水縣城區,東岸為水東村,為確保大橋安全,汛期嚴禁在大橋上游停泊水泥船和在大橋墩掛停船只。當洪水漲至警戒線,大橋上游不允許停泊100噸位以上的鐵殼船。

    2)古頂水電站的影響:古頂水電站建成后,提高了融江縣城段水位,古頂水電站水庫正常蓄水位為102米,電站壩址到融水縣城回水長度約18公里,電站開閘泄洪傳播時間長,洪峰來臨時,若電站不提前開閘泄洪,會使縣城融江水位涌漲。

    3)都溝水庫的影響:都溝水庫位于融水鎮小榮村,屬小型水庫,集雨面積15.5km2,總庫容438m3,主、副壩均為均質土壩。200711月開始實施除險加固工程,2011920完成了舊涵封堵及壩基防滲工程。水庫下游8公里內有枝柳鐵路、融宜公路,以及融水鎮城南區的濟安街、和平街、下廓村、紅色村、新興街和城郊的丹江橋、270隊部等居民4萬余人,農田2000多畝及部分廠礦企業,水庫上游洪水一旦超出警戒水位造成險情,將危及這些區域的安全。

    2.5 ?重點防護對象

    黨政機關要地、供水、供電、供氣、通訊等設施、縣城易積水交通要道及危房稠密居民區等。

    3 組織體系與職責

    3.1 ?指揮機構

    融水苗族自治縣防汛抗旱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作為抗洪搶險權威性的決策機構,組織和指揮全縣的抗洪搶險及物資和災民轉移安置工作。第一指揮長由分管的縣委常委、副縣長擔任;指揮長由縣人民武裝部部長、分管水利工作副縣長擔任;指揮縣人大常委會、縣政協聯系工作領導,以及縣應急管理局、水利局主要領導擔任;秘書縣應急管理局、水利局主要領導擔任;副秘書長由縣應急管理局、水利局分管領導,以及融水氣象局局長、縣武警中隊、消防救援大隊主要領導擔任;各相關部門為成員單位,做到統一指揮、統一調度,行動迅速、有條不紊,最大限度地避免和減少人員傷亡,減輕災害損失。

    3.2 ?成員單位職責

    各成員單位及職責規定如下:

    縣人民武裝部:負責組織指揮所屬部隊、民兵,協調駐柳友鄰部隊,執行防汛抗旱、搶險救災、營救群眾、轉移物資等急、難、險、重任務。

    縣武警中隊:負責組織武警參加防汛抗旱、搶險救災,協助公安部門維護搶險救災秩序和災區社會治安,協助縣人民政府轉移危險地區的群眾。

    縣消防救援大隊:負責組織消防戰士及時有效地撲滅搶險現場火災,并參加其他搶險救災、營救群眾等工作。

    縣委宣傳部:正確把握全縣防汛抗旱工作的宣傳導向,及時協調、指導新聞宣傳單位做好防汛抗旱宣傳工作。負責防汛抗旱的廣播電視、宣傳報道。發布汛期雨情、水情和災害通告。主動及時拍攝受災現場,掌握第一手真實資料。及時宣傳抗洪搶險中的好人好事,加強網絡輿情分析。

    縣應急管理局:承擔縣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日常工作,組織、協調、督促、指導全縣防汛抗旱應急管理工作。監督、指導和協調全縣汛期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工作,開展礦山、尾礦庫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加強高危行業的安全監督管理。

    融水氣象局:負責監測天氣趨勢,及時提供天氣預報和實時雨情信息,特別加強災害天氣的測報、會商和通報工作;干旱期間密切關注天氣變化,適時開展人工增雨作業,積極開發空中水資源。

    縣水利局:負責承擔江河水情旱情監測預報預警和水旱臺風災害預防工作,做好全縣水利行業管轄領域的防洪安全檢查工作,組織編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方案并組織實施,承擔防御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承擔臺風防御期間重要水工程調度工作,負責組織協調搶險需要的水泵。

    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防汛抗旱項目的立項審批或核準工作,做好倉儲糧食的防汛工作,負責救災糧油調撥、供應的組織協調工作,保證災區糧油供應。

    縣教育局:組織、指導、檢查、通知各級各類學校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對在校學生進行相關知識宣傳,及時掌握并提供學校受災情況,協調有關部門做好災后校舍恢復重建工作。

    縣科技工貿和信息化局:負責指導、檢查、通知各企業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縣公安局:負責維護防汛搶險、抗旱救災現場秩序和災區社會治安工作。防汛緊急期間協助防汛部門組織群眾撤離和轉移,打擊盜竊防汛抗旱物資、破壞防汛抗旱設施與防洪工程的犯罪活動,協助有關部門妥善處置因洪澇、干旱災害引發的群體性治安事件或其他緊急性事件,必要時,動用本部門的通信網絡及工具,優先為防汛抗旱服務。

    縣民政局:負責受災民眾臨時生活救助,指導開展慈善募捐工作。

    縣財政局:負責籌集和安排防汛抗旱救災搶險、水毀水利工程修復資金;及時會同縣水利局制定特大防汛抗旱項目申報方案;及時下撥款項并監督使用。

    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因強降雨引發的重大山體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質災害的監測、勘查和預防工作(水庫庫區地質災害相關工作由水庫主管部門負責);負責組織開展地質災害預警信息發布;負責組織、指導干旱災區開發利用地下水源;在緊急防汛期,協調解決采取緊急措施所需的取土占地問題。

    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城區排澇網絡建設與管理,協助水利部門編制城區防洪排澇規劃,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縣城市政設施和民用設施的防洪安全工作;負責本責任范圍內的供水管理工作,按照先生活,后生產的供水原則,做好居民生活用水和城鎮生產用水的供應工作。

    縣交通運輸局:負責所轄水運和公路交通設施、工程裝備的防洪安全。保障重點搶險現場和災區的交通通行。配合水利部門做好汛期通航河道的堤岸保護和阻水橋梁清障工作。優先運送防汛搶險、防疫救護人員及防汛物資和設備。為緊急搶險和撤離人員及時組織提供運輸工具,負責組織協調搶險需要的鏟車、吊車、裝載機等設備。

    縣農業農村局:及時收集、整理和報告洪澇干旱災害中農業、水產畜牧業等受災情況,負責災后動物疫情的預警信息發布,負責防汛抗旱農業機械的調集,為災后農業生產提供農機保障,做好災后恢復生產技術指導。

    縣文化體育廣電和旅游局:負責在縣城低洼地段安裝有線防洪廣播,并在汛期來臨之前,恢復調試好縣城有線防洪廣播,確??h城市民在汛期能及時收聽融水縣電視臺向公眾發布的雨情、汛情、災情等信息。負責全縣旅游行業防汛抗旱工作,及時向旅行社、飯店、旅游景區(點)發布洪澇災害預警信息,協助監督各旅游單位做好宣傳、檢查、加固和關閉旅游景區(點)等安全防范工作,確保旅客安全。

    縣衛生健康局:負責發生洪澇災害、干旱災害地區的疾病控制、醫療救護和飲用水安全監督工作,及時向指揮部提供災區疫情與防治信息。

    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縣城市政設施的防洪安全,加強重要商品市場運行和供求形勢的監控,維護災后市場秩序等工作。

    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縣城市政設施的防洪安全,負責災后環境衛生、市容市貌恢復、維護災后市場秩序等工作。

    縣林業局:協調防汛木材的供應,組織做好林區防汛工作,必要時,運用本部門的通信網絡及工具,優先為防汛抗洪服務。

    融水海事處:負責做好汛期融江河上水上交通的安全工作。加強沿河、沿岸水上船只等設施錨固情況排查,確保汛期行洪安全。

    縣供銷聯社:負責防汛抗洪、搶險救災的部分物資調撥、供應和必要的儲備。

    柳州水文中心融水水文中心站:及時提供雨水情和洪水預報;負責江河水庫等水情的預警信息發布;做好江河水量分析預測預報工作。

    廣西壯族自治區融水公路養護中心:承擔轄區內普通國省干線公路的養護工作;承擔轄區內普通國省干線公路路網的監測、預警、信息服務等工作;承擔轄區內普通國省干線公路基礎設施的安全防護、應急處置工作。

    縣水利電業有限公司:負責所轄供電所、變電站的運行安全,負責防汛搶險、排澇、救災的防洪工程運行的電力供應、電力調度。

    中國電信融水分公司、中國移動融水分公司、中國聯通融水分公司、中國鐵塔柳州市分公司融水縣辦事處:負責所轄通信設施的防洪安全,保障防洪工程、水情測報站的通信聯絡,并優先傳遞汛情和防汛指令等防汛通信信息。緊急情況下,按照縣防汛抗旱指揮部要求,千方百計保障通信暢通。

    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融水支公司:做好保險減災的社會宣傳。災情發生后,迅速做好災區保險財產的理賠;在洪水威脅較大地區逐步推行洪水保險制度。

    中國石化廣西融水石油分公司:負責所轄設施的防洪安全工作;負責防汛、搶險、維修水毀工程油料的及時供應。

    廣西柳州市古頂水電有限公司、麻石電廠認真制定防洪搶險應急預案,服從縣防汛抗旱指揮部水量調度。

    各鄉鎮人民政府:在縣防汛抗旱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做好本轄區內的洪澇干旱災害、地質災害的防御工作;指導轄區內企業、廠礦負責本企業的防洪搶險、轉移安置等工作,配合做好河道清障、消除行洪安全隱患。

    3.3 ?辦事機構

    融水苗族自治縣防汛抗旱指揮部的辦事機構是融水苗族自治縣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以下簡稱縣防汛辦)。

    主要職責為: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防汛抗旱工作的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和規章。

    2)抓好防汛抗旱工作行政首長責任制的落實,建立健全水庫工程安全管理防汛搶險行政首長責任制。

    3指導、督促各成員單位開展汛前汛后防洪工程和防洪通信系統安全檢查,監督檢查險工險段整修加固、重要防洪工程汛期運行計劃的執行情況。

    4)負責編制防汛工作計劃,組織制定抗洪搶險方案。督促全縣水庫、水電站防洪搶險應急預案編制。

    5)組織防汛值班,隨時掌握雨情、水情、工情、災情等,搞好科學調度并及時匯報,做好上傳下達工作。

    6)負責所屬范圍內的防汛預警通信網絡的規劃、實施與運行管理工作。

    7)負責防汛抗旱資料的整理與匯編工作。

    8)負責下達防汛指揮部的決策、命令,加強防汛物資管理;發布汛情,做好防汛宣傳和工作總結等。

    4 預防與預警

    水利、氣象、水文部門加強對災害性天氣、水情的監測和預報,并將結果及時報送縣防汛抗旱指揮部及成員單位。

    都溝水庫汛期至少安排兩名管理員,按規定履行巡回查險制度,控制庫水位,發現問題及時報告。

    縣防汛辦通過氣象、水文部門或本系統山洪災害監測預警系統收集雨水情,按指揮部指示及時發布預警信息。

    5 應急響應

    5.1 ?應急響應

    縣城防洪應急響應主要根據融江縣城段水位及都溝水庫險情情況,按影響程度和防御工作的緊要程度,從低到高依次分為級、級、級、級。應急響應的啟動,應根據會商分析結果,由指揮部領導決定,以指揮部名義發布。

    級應急響應的啟動,由指揮部副指揮長或以上級別的領導主持會商,報請指揮部指揮長批準;

    級應急響應的啟動,由指揮部指揮長或以上級別的領導主持會商,報請指揮部第一指揮長批準;

    級、級應急響應的啟動,由指揮部第一指揮長主持會商,報請縣黨政主要領導批準。

    5.1.1 ?Ⅳ級應急響應

    1)啟動條件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

    1.縣城融江水位達到警戒水位106.6m,且根據會商研判結果可能上漲至108m以上的。

    2.都溝水庫出現一般險情,根據會商研判險情有進一步加重發展趨勢的。

    2)響應行動

    1.縣水利局、氣象局、水文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強對天氣、雨情、水情、工情、災情和防汛工作動態等防汛相關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報告工作,縣防汛辦加強會商分析判斷,及時發布防御警報,做出相應防御部署,并督促、指導各有關鄉鎮(部門)做好災害防御和抗洪搶險救災工作。

    2.指揮部副指揮長或以上級別的領導主持會商分析,做好防汛指揮決策的參謀服務和貫徹落實工作;防汛值班帶班領導駐守值班室,做好應急處置和信息報送工作;防汛值班人員加強對防汛動態信息的收集、整理,做好上傳下達工作。對重要防汛信息,防汛辦以電話、短信、簡報、專報等方式及時向指揮部領導報告,并通報相關成員單位和人員。

    3.氣象、水文部門根據本部門預案適時啟動相應應急響應,加強對天氣、雨情、水情的監測預報,及時發布暴雨警報和洪水警報,并將情況及時報到指揮部。

    4.指揮部成員單位按照各自的防汛職責,積極做好防汛減災工作。應急管理局、水利、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民政部門落實督查組和抗洪搶險救災工作組,確保需要時能夠及時派出。

    5.縣應急救援做好隊伍集結準備,確保一旦需要能迅速集結出發;防汛物資儲備基地做好物資調動準備,聯系好運輸車輛和搬運工人,確保一旦需要能迅速調出。

    6.防汛辦加強對相關鄉鎮(部門)執行預案情況的跟蹤,按報告制度做好信息報送工作。

    5.1.2 ?Ⅲ級應急響應

    1)啟動條件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

    1.縣城融江水位近期可能達十年一遇標準112.70m)。

    2.都溝水庫出現較大險情,根據會商研判險情有進一步加重發展趨勢且有可能威脅水庫下游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

    2)響應行動

    級響應工作基礎上,進一步采取如下行動:

    1.指揮部指揮長或以上級別的領導主持召開由應急管理局、氣象、水文、水利、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民政、融水鎮等相關成員單位代表參加的分析會商會,研究部署防御和抗洪搶險救災工作,根據會商結果,由指揮部下達防災抗災指令,指導各有關鄉鎮和單位做好抗洪搶險救災工作,組織受影響區居民撤離至安全地帶,同時通過廣播、電視、報紙、網絡等媒體向社會發布公告,提醒社會各界和公眾注意防范。并將情況上報柳州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

    2.指揮部副指揮長坐鎮縣防汛抗旱指揮中心,防汛辦主要領導駐守值班室,實行雙崗帶班、雙崗值班,加強防汛值班和信息保障工作,加強應急處置工作。

    3.氣象、水文部門根據本部門預案適時啟動相應應急響應,加密對天氣、雨情、水情的監測預報,及時發布暴雨警報和洪水警報。

    4.指揮部成員單位按照指揮部的部署和各自防汛職責開展工作。應急管理局、水利、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民政等部門派出工作組,深入一線檢查指導和協助抗洪搶險救災工作。

    5.1.3 ?Ⅱ級應急響應

    1)啟動條件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

    1.縣城融江水位將達二十年一遇標準114.69m)。

    2.都溝水庫出現重大險情,根據會商研判險情已威脅下游群眾生命財產的。

    2)響應行動

    級響應工作基礎上,進一步采取如下行動:

    1.指揮部第一指揮長主持召開全體成員分析會商會,研究部署防御和抗洪搶險救災工作。根據會商結果,由指揮部下達防災抗災指令,同時通過廣播、電視、報紙、網絡等媒體向社會發布公告,提醒社會各界和公眾注意防范,動員全社會力量參與抗洪救災。

    2.指揮部指揮長坐鎮縣防汛抗旱指揮中心指揮。必要時,指揮部相關成員單位領導或聯絡員集中在指揮中心集中辦公,加強對抗洪搶險救災工作的組織、協調和聯動。

    3.請求中國人民解放軍駐柳部隊派官兵援救。當指揮部做出決定請部隊支援時,由縣人民武裝部報告上級申請派部隊救援。

    5.1.4 ?Ⅰ級應急響應

    1)啟動條件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

    1.縣城融江水位將達五十年一遇標準117.17m)。

    2.都溝水庫出現特別重大險情。

    2)響應行動

    級響應工作基礎上,進一步采取如下行動:

    1.縣黨政主要領導主持召開由指揮部全體成員和其他部門領導、各相關鄉鎮參加的分析會商會,研究部署抗洪搶險救災工作。必要時報請縣委、縣人民政府召開抗洪救災緊急工作會議,全面部署抗洪搶險救災工作,組織動員全社會力量投入抗洪搶險救災,并上報柳州市人民政府和市防汛抗旱指揮部。

    2.指揮部依法宣布有關區域進入緊急防汛期,指揮部第一指揮長坐鎮縣防汛抗旱指揮中心指揮,相關成員單位領導聯合辦公,統一指揮調度,組織、協調和監督、指導各地各有關部門依法開展抗洪搶險救災,采取非常措施全力做好抗洪搶險救災工作。

    3.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將抗洪搶險救災工作作為本部門的首要任務,全力投入抗洪搶險救災。指揮部成立聯合工作組,由縣領導擔任組長,率隊深入抗洪搶險救災一線指導和協調幫助當地做好抗洪搶險救災工作。

    5.2 ?主要防御方案

    5.2.1 ?融江洪水防御

    1)防汛分工

    縣城實行防汛責任分區負責制:城區劃分為南、北、東三大區,南區劃分6個小區、北區劃分3個小區,東區為1個大區。以朝陽路為界,朝陽路以南為南區,朝陽路以北為北區,水東區為東區。由縣四家班子領導及防汛抗旱指揮部成員單位負責人分組包區負責抗洪搶險工作,每個小組負責一個小區,融水鎮人民政府安排鎮負責人及鎮聯系人。詳細細則另行下文通知。

    5.2.2 ?水庫潰壩防御

    1水庫管理員嚴密巡查,當出現水庫潰壩前期征兆時,要立即報告指揮部,防汛責任單位要按水庫的防汛搶險預案迅速調集人力、物力全力組織搶險,盡可能控制險情,如無法控制險情提前向下游受影響區域群眾發出警報,做好撤離準備,并請求上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組織專家趕赴現場指導。

    2水庫潰壩的應急處理,由指揮部負責,視情況組織搶筑二道防線,控制洪水影響范圍,盡可能減少災害損失。人民政府及有關單位迅速組織受影響區域群眾轉移。

    5.3 ?信息報送和處理

    各級防汛部門嚴格執行《廣西防汛抗旱重大事項報告制度》桂防指〔20143)文件要求,在規定期限內及時上報。

    一般性汛情、工情、險情、災情等防汛信息應逐級上報,歸口處理,同級共享。重大險情、災情,經同級防汛指揮機構負責人審批后,可越級上報,但必須同時報上一級防汛指揮機構。

    防汛信息的報送和處理,應快速、準確、詳實,重要信息應立即核實、迅速上報,對一時難以準確掌握的信息,應及時報告基本情況,同時抓緊進一步核實,隨后補報續報詳情。

    指揮部接到特大、重大的汛情、險情、災情報告后,應及時派出工作組進行核實,同時迅速將情況報告縣委、縣人民政府和上級防汛機構,并做好續報。

    5.4 ?搶險救援

    災情險情的處置按照分級分部門負責、屬地管理的原則,統一指揮,密切配合,快速反應,高效處置,形成搶險救災合力。

    發生災情險情后,事發地防汛指揮機構應根據事件的具體情況,及時啟動本級的應急預案,采取緊急處置措施,迅速組織開展現場處置和搶險救援工作,同時將有關情況及時報告指揮部。

    根據災情險情和事發地防汛指揮機構的請求,指揮部及時組織協調搶險物資、人員和技術力量支援當地搶險救災,必要時按程序協調部隊參與搶險救援。

    5.5 ?安全防護和醫療救護

    融水鎮人民政府、縣直有關部門和防汛指揮機構應高度重視應急人員的安全,調集和儲備必要的防護器材、消毒藥品、備用電源和搶救傷員必備的器械等,以備隨時使用。

    搶險人員進入和撤出現場由指揮部視情況做出決定。搶險人員進入受威脅的現場前,應采取防護措施以保證自身安全。參加一線抗洪搶險的人員,必須穿救生衣。當現場受到污染時,應按要求為搶險人員配備防護設施,撤離時應進行消毒、去污處理。

    在災害發生前,融水鎮人民政府、縣直有關部門應及時組織受威脅群眾主動防災避險轉移,并妥善安置;災害發生后,應立即組織開展救援和救助,保證災民基本生活。

    衛生部門加強對災區疾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落實各項防病措施,組織醫療小分隊深入災區,對受傷的人員進行緊急救護,必要時應在現場設立緊急救護所。

    5.6 ?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

    災情險情發生后,指揮部應根據災情險情的危害程度,督促、指導當地人民政府廣泛調動社會力量積極參與應急突發事件的處置,全力投入抗洪搶險救災,必要時依法宣布進入緊急防汛期,采取非常措施控制事態及其危害的進一步擴大。

    5.7 ?新聞發布

    按照上級防汛機構制訂的防汛新聞發布制度,落實新聞發言人,做好洪澇災害突發事件新聞發布工作,及時、客觀、全面、準確地發布權威信息,正確引導社會輿論。汛情、災情及防汛搶險動態等,由指揮部審核后發布。

    5.8 ?響應等級的升降與終止

    根據雨情、水情、工情、災情的變化和應急響應的啟動條件及程序,指揮部應適時提升或降低應急響應等級,當不再滿足應急響應啟動條件時,由防汛辦提出終止應急響應建議,經指揮部領導同意后,由指揮部宣布終止相應的應急響應。

    6保障措施

    6.1 ?通信與信息保障

    通信部門有依法保障防汛信息暢通的責任。

    堤防及水庫管理單位必須配備防汛通信設施并確保正常使用。

    發生洪澇災害后,通信部門應迅速調集力量搶修損壞的通信設施,必要時,調度應急通信設備,為防汛通信和現場指揮提供通信保障。

    在緊急情況下,應充分利用公共廣播、電視、手機短信等方式發布信息,通知群眾快速撤離,確保公眾生命安全。

    6.2 ?應急支援與裝備保障

    6.2.1 ?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保障

    對歷史上的重點險工險段或易出險的水利工程設施,應提前編制工程應急搶險預案;當發生新的險情后,應派工程技術人員趕赴現場,研究除險方案,并由防汛行政首長或工程防汛安全責任人負責組織實施。

    防汛指揮機構和防洪工程管理單位以及受洪水威脅的其他單位,儲備的常規防汛搶險物資和救生器材,應能滿足搶險急需。

    6.2.2 ?應急隊伍保障

    1)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依法參加防汛抗洪的義務。武警部隊和民兵是抗洪搶險的重要力量。

    2)防汛搶險隊伍包括群眾搶險隊伍、部隊搶險隊伍和專業搶險隊伍。群眾搶險隊伍主要為搶險提供勞動力,部隊搶險隊伍主要完成急、難、險、重的搶險任務,專業搶險隊伍除全力參加搶險外,還擔負技術指導任務。指揮部應組建縣應急救援,作為縣級專業搶險隊伍。各鄉鎮根據情況,組建鄉鎮級防汛搶險專業隊伍。

    3)防汛機動搶險隊的調動:縣應急救援大隊由指揮部調動,或在指揮部授權下由防汛辦負責調動。

    4)部隊參加搶險的調動:縣人民政府或指揮部組織的搶險救災需要部隊參加的,通過縣人民武裝部提出申請,由部隊按照有關規定辦理。

    6.2.3 ?供電保障

    供電部門負責抗洪搶險、搶排漬澇等方面的供電需要和應急救援現場的臨時供電。

    6.2.4 ?交通運輸保障

    交通運輸部門負責保障抗洪搶險救災道路暢通,優先保證防汛搶險人員、防汛救災物資運輸以及大洪水時用于搶險、救災車輛、船舶的及時調配;海事部門負責大洪水時通航和渡口的安全;公安部門負責保障抗洪搶險、救災物資運輸車輛無障礙通行。

    6.2.5 ?醫療保障

    衛生部門負責洪澇災區疾病防治的業務技術指導,組織醫療衛生隊赴災區巡醫問診,負責災區防疫消毒、搶救傷員等工作。

    6.2.6 ?治安保障

    公安部門負責做好洪澇災區治安管理工作,依法嚴厲打擊破壞抗洪救災行動和工程設施安全的行為,保證抗洪救災工作的順利進行;負責組織搞好防汛搶險時的戒嚴、警衛工作,維護災區的社會治安秩序。

    6.2.7 ?物資保障

    1物資儲備

    各級防汛指揮機構以及受洪水威脅的單位應儲備防汛搶險物資。

    縣防汛物資重點用于支持遭受嚴重洪澇災害地區防汛搶險救災的應急需要。

    2)物資調撥

    縣級防汛物資的調撥:由指揮部根據需要直接調用,或由鄉鎮防汛指揮機構向指揮部提出申請,經批準同意后調用。物資使用損耗后,由縣財政部門負責安排專項經費補充。

    當儲備物資不能滿足抗洪搶險需要時,應及時聯系緊急調運,必要時可向社會公開征集。

    6.2.8 ?資金保障

    財政部門在年度部門預算中安排防汛經費,專項用于防汛搶險和防汛物資的補充。

    6.2.9 ?社會動員保障

    在汛期,指揮部應根據形勢及時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動員全社會的力量,積極做好防汛工作。防汛指揮機構成員單位,應按照職責分工,特事特辦、急事急辦,解決防汛的實際問題,同時充分調動本系統的力量,全力支持抗洪救災和災后恢復重建工作。

    6.3 ?技術保障

    指揮部要依托國家防汛指揮系統,建設全縣防汛指揮系統,與上級及鄉鎮防汛指揮機構互聯互通,提高防汛調度指揮決策現代化水平。

    防汛指揮機構應建立專家庫,當發生洪澇災害時,由防汛指揮機構統一調度,派出專家組,指導防汛抗洪工作。

    6.4 ?培訓與演練

    6.4.1 ?培訓

    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由縣防汛指揮機構統一組織或由縣防汛指揮指導有關單位進行培訓,每年汛前至少應組織一次培訓。培訓應結合實際,采取多種組織形式定期與不定期開展。

    培訓應做到分類指導、考核嚴格,保證培訓工作成效。

    部隊的培訓工作由部隊根據需要統一安排,各有關部門給予必要的支持和協助。

    6.4.2 ?演練

    各級防汛指揮機構應不定期舉行不同類型防汛救災應急演練,檢驗和強化應急準備和響應能力。

    專業搶險隊伍必須根據業務特點和本地各類隱患險情,每年進行有針對性的抗洪搶險演練。

    7 善后工作

    洪澇災害發生地人民政府應組織有關部門做好災區生活供給、衛生防疫、救災物資供應、治安管理、學校復課、水毀修復、恢復生產和重建家園等善后工作。

    7.1 ?救災

    災區人民政府負責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民政部門負責做好受災困難群眾的臨時生活安排,幫助因災倒損房屋群眾開展恢復重建,保證災民有飯吃、有干凈水喝、有衣穿、有住處,切實解決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問題。衛生部門負責調配醫務技術力量,搶救因災傷病人員,對污染源進行消毒處理,對災區重大疫情、病情實施緊急處理,防止疾病的傳播、蔓延。

    7.2 ?防汛搶險物料補充

    針對當年防汛搶險物料消耗情況,按照分級籌措和常規防汛的要求,及時補充到位。

    7.3 ?水毀工程修復

    對影響當年防洪安全的水毀工程,應盡快修復。防洪工程應力爭在下次洪水到來之前,做到恢復主體功能。

    遭到毀壞的交通、電力、通信、水文、農田水利及防汛專用通信設施,應盡快組織修復,恢復功能。

    7.4 ?災后重建

    各相關部門應盡快組織災后重建、恢復生產工作。災后重建原則上按原標準恢復,在條件允許情況下,可提高標準重建。

    7.5 ?保險與補償

    鄉鎮人民政府、保險機構應積極宣傳、動員各企事業單位和公眾參加災害保險并做好防災防損工作。災害發生后,保險公司應及時做好災區投保單位和家庭受災損失的理賠工作。

    7.6 ?總結與評估

    應急響應結束后,指揮部應對本次防汛處置工作進行總結、分析、評估,總結經驗教訓,形成總結報告報縣委、縣人民政府和上級防汛機構。

    8 附則

    8.1 ?預案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由縣防汛辦負責管理,預案有效期為5年,遇特殊情況及時修訂,舊版本即廢。

    8.2 ?獎勵與責任追究

    縣人民政府對實施本預案進行全程監督檢查;對防汛搶險工作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由縣委、縣人民政府表彰;對玩忽職守造成損失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8.3 ?預案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縣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負責解釋。

    8.4 ?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融水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 ? 2020319日印發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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