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政辦發〔2020〕45號 關于印發《融水苗族自治縣2020年地質災害群測群防體系建設方案》的通知
融水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
辦公室文件
融政辦發〔2020〕4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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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水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融水苗族自治縣2020年地質災害
群測群防體系建設方案》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機關各有關部門、各有關單位:
《融水苗族自治縣2020年地質災害群測群防體系建設方案》已經縣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 融水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7月6日
融水苗族自治縣
2020年地質災害群測群防體系建設方案
為認真貫徹《地質災害防治條例》,進一步健全我縣地質災害群測群防體系,提高全縣地質災害監測預警能力和防治水平,避免和減輕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維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促進經濟和社會的可持續發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體系構建原則及目標任務
(一)體系構建原則
1.堅持以縣、鄉鎮人民政府為主導,基層群眾自治組織、企事業單位和廣大人民群眾直接參與原則。
2.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原則,按照地質災害規模和危險性程度落實各級組織的責任,制定防災措施。
3.堅持“誰引發、誰監測,誰受威脅、誰負責監測”原則。
(二)目標任務
1.建設目標:根據全縣地質災害易發區和隱患點分布情況、發育及威脅、危害現狀,結合地質災害易發區普查成果,建立覆蓋全縣的“災患情況、防災措施明了,防災責任人、監測人明確,監測、預警措施到位,值班制度、應急網絡系統健全”的地質災害群測群防網絡體系,提高鄉鎮、村委(社區)基層干部群眾的地質災害自我防控、自己監測、自覺避讓的意識和能力,最大限度減輕、減少地質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2.主要任務:建立各級地質災害群測群防預警機構,針對地質災害的不同特點,建立健全群測群防、群專結合的監測體系;通過巡查和監測,掌握地質災害(隱患)點、易發區的變形情況,在出現臨災征兆時進行臨災預報和應急避災處置;建立并及時更新完善地質災害調查與監測數據庫及信息系統,實現災害信息網上實時發布;廣泛開展群測群防知識宣傳教育工作,重點完成縣級、鄉鎮級和村(社區)級、屯級群測群防知識培訓。
二、群測群防體系網絡構成及防治職責
地質災害群測群防體系是指轄區內人民政府、基層群眾組織、企事業單位和廣大人民群眾直接參與對地質災害易發區和隱患點的監測,對地質災害的預防。全縣地質災害群測群防體系由縣級、鄉鎮級、村(社區)級及地質災害隱患點四級監測網構成。
群測群防體系分級職責:
(一)縣級
1.負責全縣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工作的組織、協調、督促、檢查。
2.負責全縣地質災害氣象水文預警預報及信息上傳下達。
3.負責編制發布實施縣級地質災害年度防治方案和應急預案。
4.負責組織開展全縣地質災害防治知識宣傳培訓。
5.負責落實全縣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工作經費。
6.負責所轄區域內小型以上地質災害應急調查和處置,并按有關規定及時上報市政府和主管部門。
7.負責縣級地質災害監測和預警系統建設與管理,指導各鄉(鎮)開展群測群防網絡體系建設。
(二)鄉鎮級
1.負責實施和督促檢查所轄區域內的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工作,建立本轄區地質災害群測群防體系,落實地質災害防治責任人、監測人。
2.負責及時傳送地質災害預報信息及各類氣象災害預警信息。
3.編制本轄區地質災害防治方案和地質災害應急工作預案。
4.負責所轄區域內地質災害隱患的排查、巡查、核查工作,定期上報所轄區域內地質災害隱患點的巡查、監測數據,及時有效處理存在的問題。
5.負責落實和協調本轄區的群測群防工作所需經費。
6.協助做好所轄區域內小型以上地質災害災情和險情的應急調查和處置,并按規定上報上級政府和主管部門。
7.負責組織開展本轄區地質災害防治知識宣傳培訓。
(三)村屯(社區)級
1.協助鄉鎮人民政府落實轄區內地質災害(隱患)點和易發區的群測群防工作,建立本村、屯地質災害監測小組,接受當地政府和上一級主管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2.貫徹落實縣、鄉鎮地質災害防治方案和應急預案。
3.負責及時傳送地質災害預報信息及各類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協助鄉鎮人民政府確定群測群防監測責任人。
4.負責組織開展群測群防監測工作,定人、定點、定時對轄區內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和易發區進行巡查和監測,做好監測記錄和巡查記錄,定期上報監測資料,同時做好原始記錄的保存。
5.負責督促檢查監測設施保護和監測點記錄上報工作。
6.遇到緊急情況時,及時發布預警信號疏散危險區內群眾,并協助政府做好搶險救災工作。
(四)企事業單位
1.負責本單位地域內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工作,接受當地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2.做好地質災害隱患點(區)的定人、定點、定時監測工作,落實“三查”制度。
3.負責及時傳送地質災害預報信息及各類氣象災害預警信息。
4.負責落實地質災害防治責任制及群測群防監測人,及時將監測結果上報當地政府和主管部門。
(五)監測人
1.負責對地質災害隱患點進行定時、定量監測和巡查工作。
2.負責監測設施的保護與管理,并做好監測工具和儀器的使用和保管工作。
3.負責做好監測記錄和巡查記錄,定期上報監測資料,同時做好原始記錄的保存。
4.遇到緊急情況時,及時發布預警信號疏散危險區內群眾,并協助政府做好搶險救災工作。
三、群測群防建設的基本要求和主要內容
(一)明確群測群防范圍和重點
全縣已劃定的地質災害易發區和已發現的隱患點均應列入群測群防的范圍,各鄉鎮應將以下地質災害(隱患)點和易發區作為群測群防的重點:
1.危險性大、穩定性差、成災概率高,險情嚴重的;
2.對集鎮、學校、醫院、村莊、工礦及重要居民點人民生命安全構成威脅的;
3.曾經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
4.威脅公路、鐵路、江河等重要生命線工程的;
5.威脅重大基礎建設工程的。
(二)明確監測責任單位和監測責任人
1.自然因素誘發的地質災害群測群防責任落實到鄉鎮人民政府、村委(社區)以及災害隱患點和易發區受威脅的村民(居民),選擇責任心強、有一定文化知識的村民作為災害隱患點和易發區的監測人;
2.危及鐵路、公路、水利水電、電力、通訊等基礎設施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和易發區,由設施的主管部門負責監測;
3.威脅學校、廠礦企業、事業單位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和易發區,由處于威脅區域內的學校、企事業單位負責監測;
4.礦產資源開采、水電開發、工程建設等其他人為誘發的地質災害,由誘發責任單位負責監測;
(三)做好群測群防宣傳培訓
各鄉鎮人民政府和國土規建環保安監防火站部門要做好宣傳工作,指導群眾認識地質災害前兆,學會預防、避讓地質災害,發放《防災工作明白卡》和《防災避險明白卡》;對選定的防災責任人、監測人要進行地質災害防治知識的培訓,使其掌握災害前兆特征、簡易監測方法和監測儀器使用、預警預報方式、緊急疏散等知識,不斷提高防災責任人、監測人的防災知識和技術水平??h自然規劃局部門組織各鄉鎮人民政府工作人員每年舉辦至少一期群測群防學習培訓,各鄉鎮人民政府要對轄區內監測人員每年不少于一次的業務培訓。通過宣傳培訓,努力達到“四應有”“四應知”“四應會”的基本要求,切實提高人民群眾防災、減災、抗災的意識和能力。
1.鄉鎮人民政府、村委(社區)做到“四應有”:
應有地質災害防治方案、地質災害突發性應急避險預案;應有地質災害防治值班制度、監測制度、巡查制度、速報制度;應有地質災害防治責任人、監測人;應有地質災害防治簡易監測工具、通訊工具。
2.防災責任人和監測人做到“四應知”:
應知轄區內隱患點和易發區情況和威脅范圍;應知群眾避險場所和轉移路線;應知險情災情報告程序和辦法;應知災害點監測時間和次數。
3.防災責任人和監測人做到“四應會”:
應會識別地災發生前兆;應會使用簡易監測儀器和監測方法;應會對監測數據記錄分析和初步判斷;應會指導防災和應急處置。
(四)落實群測群防各項措施
1.監測措施
簡易監測方法可通過變形位移監測法、裂縫相對位移監測法、目視檢查監測法等監測;儀器監測是對監測點上安裝觀測裝置(如滑坡伸縮監測報警儀、木樁、雨量器等)定期進行觀測。監測和巡查周期一般為10天或半月監測一次,汛期每周一次;降雨要增加觀測次數,每日至少監測1次;遇強降雨應加密觀測次數,必要時每天監測3—5次,若發現監測點有異常變化、進入臨災狀態、應進行24小時不間斷監測。并做好監測記錄。
2.汛期氣象預警預報措施
縣自然規劃、氣象、水文等部門要相互配合協作,共同開展好汛期地質災害氣象水文預報預警工作,及時通過電視、新聞媒體、網絡、傳真、短信等方式發布可能發生地質災害的氣象信息,使人民群眾及時了解地質災害信息,提前做好防范工作。努力提高預報的準確性,更好地指導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工作。
3.災前報警措施
災害前兆或緊急情況出現后,監測責任人和單位要及時報告;群測群防點要配備報警工具(如哨子、警報器、銅鑼等,每點要固定一種報警器材);已經安裝滑坡監測報警儀的,要加強儀器管護,保證儀器能正常使用;適時組織進行防災演練,讓村(居)民熟悉報警聲音,一旦聽到警報聲,要自覺、迅速地作出反應。
4.應急處置和緊急避讓措施
緊急避讓措施包括:將危險區域內的人員及時撤離至安全地帶;及時上報所在鄉鎮人民政府,同時上報縣人民政府、縣自然資源等相關部門;設定警戒線,圈定和封閉危險區,設置警示牌;嚴格執行24小時值班制度,加強巡邏,嚴防群眾進入危險區域。選擇臨時避讓場地要在村(居)附近的安全地帶;要指定一條或幾條撤離的安全線路;要讓有關群眾熟悉場地和線路。各鄉鎮人民政府、各部門要備足帳篷、被褥、飲用水、食品等防雨、防饑物資以及急救藥品,村委(社區)要做好緊急避險和應急處理等有關工作。
(五)嚴格執行群防群測工作制度
1.汛期值班制度
汛期是地質災害頻發期,也是地質災害防范關鍵期,各鄉鎮人民政府、各部門要建立汛期24小時值班制度,明確值班地點、聯系電話,保障通訊暢通。汛期期間,各鄉鎮人民政府的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及有關部門負責人要24小時開通手機;有群測群防任務的村(社區)要有電話、無線通訊設備,保持與鄉鎮人民政府聯絡暢通;村委(社區)干部和防災責任人、監測人要按照當地鄉鎮人民政府和縣自然規劃局的部署,做好汛期值班工作,及時報告情況。
2.災害點監測制度
地質災害隱患點點和易發區的監測是群測群防的基礎性工作,要根據災害點點和易發區實際情況,制定具體的監測責任制度;要根據地質災害氣象水文預警預報信息、地質環境條件等實際情況,科學、合理地確定監測時間,做到適時監測;同時要認真做好監測記錄、分析和監測數據上報工作。
3.險情巡查制度
村(社區)干部和防災責任人、監測人應根據地質災害情況,適時組織開展區域內災情險情巡查。如發現災害發生前兆或異常情況,要立即報警和采取組織群眾轉移避讓等應急措施。各鄉鎮人民政府、國土規建環保安監防火站要落實好“汛前排查、汛中檢查、汛后復查”的“三查”制度,及時發現隱患和險情。
4.災情速報制
包括災前的險情報告和災后的災情速報兩方面。防災責任人、監測人和群眾在巡查、監測和日常生活過程中,如發現災害前兆或異常情況,要立即向鄉鎮人民政府和國土規建環保安監防火站部門報告并組織避讓;災情一旦發生,鄉鎮人民政府和村委(社區)應立即組織應急搶險隊伍開展應急處置和施救,同時向縣人民政府和縣自然規劃局報告。險情災情報告要嚴格按照速報制度要求,在規定的時限內上報,報告應講清災害點的具體位置、發生時間、災害規模、危險程度、受災人員基本情況等,做到“情況準確、上報迅速、續報完整”。
(六)編制好地質災害防治方案及預案
1.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
縣自然規劃局應依據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制訂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報縣人民政府批準并公布。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應包括下列內容:地質災害預防重點,地質災害點和易發區的分布,威脅對象與范圍,重點防范期,防治措施,監測、預防責任人等。
2.重點地質災害專項防災預案
各鄉鎮人民政府在編制地質災害年度防治方案時,要編制本區域內地質災害隱患點、重要地質災害易發區專項防災預案。地質災害隱患點、重要地質災害易發區專項防災預案應包括下列內容:地質災害威脅的對象與范圍,監測責任人,災害發生時的預警信號、報警方式、人員與財產轉移路線、應急通信保障、醫療救治、疾病控制,應急機構和有關部門(單位)的職責分工,搶險救援人員的組織,應急救助物資的準備等。
3.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
為建立健全各種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機制,提高應急反應能力,應編制和完善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應包括下列內容:應急機構和有關部門的職責分工;搶險救災人員的組織和應急、救援裝備、資金、物質的準備;地質災害的等級與影響分析準備;地質災害調查、報告與處理程序;發生地質災害時的預警信號、應急通訊保障;人員財產撤離、轉移路線、醫療救治、疾病控制等應急行動方案;宣傳培訓和演練等方面的內容。
(七)建立健全群測群防點檔案和信息系統
鄉鎮國土規建環保安監防火站應對轄區內地質災害隱患點和易發區、群測群防點基本情況建立檔案,在專業機構的指導下,建立相應的地質災害群測群防數據庫及管理信息系統,并上報縣自然規劃局,由縣自然規劃局報市自然規劃局錄入全市信息系統,以實現對地質災害群測群防點基本信息的存儲、查詢、統計、分析和管理。地質災害(隱患)點的建檔資料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名稱、位置、類型、規模、特征、威脅范圍和對象、監測手段方式、監測周期、監測人與責任人(電話、住址等信息)、應急處理措施(重要隱患要有專項防災預案)、撤離路線圖、防災工作明白卡、避險明白卡等。群測群防監測原始記錄也要匯交到縣自然規劃局存檔,并上報市自然規劃局匯總后錄入信息系統,所有監測數據應以數字化形式儲存在信息系統中,同時必須以紙介質形式備份保存,并按照月報、季報、半年報、年報要求及時更新。
(八)做好地質災害隱患的治理
按照“預防為主、避讓與治理相結合”的原則,積極開展地質災害隱患的治理。
1.自然因素誘發地質災害治理
對一些可以通過簡單工程進行治理的危巖體、不穩定斜坡、滑坡、泥石流溝等,按照專家組應急排查提出的治理意見,及時組織有關部門和當地群眾采取去除危巖、削坡卸載、填埋裂縫、清通谷溝堆積物等簡易工程措施進行治理,及時排危除險;對自然因素誘發的較大的地質災害隱患,積極申報國家和省級地質災害治理項目并進行治理;對不易治理、治理費用大的地質災害,按照專家組應急排查提出的避讓建議,實施選址搬遷。
2.人為工程活動引發的地質災害的治理
嚴格按照《地質災害防治條例》“誰引發、誰治理”的原則,對因修建公路、水利設施、挖沙取土、削壁建房、礦山開采等人為工程活動引發的地質災害,加大執法力度,明確治理責任,依法督促責任單位承擔治理責任。要重點加強人口密集村鎮、公路和江河沿線、重要基礎設施、礦區等地質災害易發區域工程活動的監控,最大限度地減少和消除隱患威脅。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各鄉鎮人民政府要加強群測群防的組織領導,健全以村干部和骨干群眾為主體的群測群防隊伍,要將地質災害隱患點和易發區的預防、監測工作落實到村(社區)等基層組織,劃定責任區,指定負責人,制定具體措施,做到任務明確、責任到人、措施到位。對在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工作中做出重要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由當地政府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因群測群防工作不落實,給人民群眾生命財產造成重大損失的,要嚴肅追究有關領導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
(二)加強指導,確保成效
地質災害群測群防是一項專業性、技術性、基礎性、群眾性很強的工作,縣自然規劃等有關部門要在縣人民政府領導下,加強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建設的指導。各鄉鎮人民政府、各部門要深入調查研究,摸清情況,制定方案,明確本地區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建設的主要任務和工作重點;積極探索、努力創新,力爭全面實現地質災害群測群防。
(三)加強協調,保障經費
各鄉鎮人民政府、各部門要將地質災害防治費用和群測群防員補助資金納入財政保障范圍,根據本地實際增加用于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財政投入。各村(社區)也要組織受威脅的群眾進行投工投勞,主動開展監測工作。
(四)加強部門配合協作
各鄉鎮人民政府是地質災害防治的責任主體,自然規劃、住建、交通、水利、氣象、教育等有關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有關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各相關單位主要領導作為本單位第一責任人,要切實落實領導責任,把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抓實抓好。各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互通情報,確保群測群防體系正常運轉,地質災害防治信息暢通,應急響應迅速、高效。特別是自然資源和規劃、氣象、水文部門要開展好地質災害氣象水文預報預警工作,使人民群眾及時了解地質災害信息,提前做好防范工作。
(五)加強培訓,提高水平
各鄉鎮人民政府、各部門要重視地質災害防治知識培訓工作,切實加大培訓力度,使基層干部群眾進一步掌握地質災害防治知識,力爭做到人人知道災害前兆、監測方法、報警方式、躲避路線等,為群測群防體系的有效運行和提高群測群防工作水平奠定廣泛的群眾基礎。
附件:1.融水苗族自治縣地質災害應急聯絡圖
2.融水苗族自治縣地質災害應急體系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融水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7月10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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