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政辦發〔2020〕87號關于印發《融水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行政復議員任命辦法》的通知
融政辦發〔2020〕87號
融水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融水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行政
復議員任命辦法》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人民政府各組成部門、各有關單位:
《融水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行政復議員任命辦法》已經縣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融水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12月16日
融水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行政復議員任命辦法
第一條 為加強對行政復議員的管理,提高行政復議員的整體素質,建設專業化、職業化的行政復議員隊伍,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融水苗族自治縣本級行政復議員的任命,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行政復議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ㄒ唬┚哂辛己玫恼嗡刭|、道德品行和業務能力;
(二)身體健康;
(三)已通過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取得法律職業資格,或者2017年9月1日前已從事行政復議工作。
第四條? 行政復議員由融水苗族自治縣司法局提名,報融水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任命,頒發行政復議員資格證。
行政復議員資格證由融水苗族自治縣司法局統一印制,加蓋融水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行政復議專用章。
第五條 行政復議員享有下列權利:
?。ㄒ唬﹨⑴c行政復議案件的評議;
?。ǘ┮婪ㄞk案,不受非正當因素干預;
?。ㄈ┮婪ú殚?、復制、調取與案件有關的文件和資料,詢問相關人員;
?。ㄋ模┞男新氊熎陂g人身安全受法律保護;
?。ㄎ澹┓煞ㄒ幰幎ǖ钠渌麢嗬?。
第六條 行政復議員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ㄒ唬﹪栏褡袷貞椃ê头?;
?。ǘ┍k案,不得徇私枉法;
?。ㄈ┚S護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維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
?。ㄋ模┍J卦诼男新氊熤兄さ膰颐孛?、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
?。ㄎ澹┓煞ㄒ幰幎ǖ钠渌x務。
第七條?未取得行政復議員資格證的人員,2021年1月1日后不得從事行政復議工作。
第八條? 行政復議員因工作變動或者其他原因不再從事行政復議工作的,融水苗族自治縣司法局應當及時收回行政復議員資格證。
已被收回行政復議員資格證的人員再次從事行政復議工作的,按照本辦法第四條的規定重新申領行政復議員資格證。
第九條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融水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2020年12月16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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